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侯海燕
為更好地保障城鄉居民參保人員基本生活,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自2020年7月1日起,泰山區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118元提高到142元,即每人每月提高24元。調整後,泰山區60至64週歲、65至69週歲、70週歲及以上參保人員,基礎養老金標準分別達到每人每月142元、147元和152元。
居民養老金提標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涉及面廣,基礎養老金由財政按標準全額支付,泰山區政府追加撥付配套資金237萬元,足額劃撥各級補助資金。泰山區社保中心根據預算執行情況,及時測算申請籌集提標補助資金,確保了提標補助資金按時足額到賬。為把待遇計發落實到位,泰山區社保中心提前做好調整補發準備工作,嚴格把握髮放條件和標準,按月份甄別補發領取條件,按年齡劃分三類補發標準,確保在政策落實過程中增加的基礎養老金補發精準,調整後的養老金落實高效。此外,泰山區社保中心加強與代發銀行的協調溝通、銜接配合,推進社銀直聯和使用社保卡發放居民養老金,加強與街道人社所聯動配合,解答解決居民養老金領取問題,不斷提升風險管理水平和經辦服務效能,確保社會化發放到位。
據瞭解,泰山區狠抓"按時足額髮放+繳費分類補貼"兩項重點,對選擇300元、500元、600元、800元以上繳費的參保居民,分別給予30元、60元、60元、80元繳費補貼,鼓勵居民早參保、長繳費,長繳多得、多繳多得。按照工作安排,泰山區全區67212名城鄉居民補發的7—11月提標養老金,將在25日前與12月養老金同步發放到城鄉居民待遇領取人員手中,實現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八連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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