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強制拆除違建 合理安置居民

由 宮繼梅 釋出於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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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在地方黨委、政府的大力支援下,聯合轄區交警、城管、環衛等多部門,對一起位於南寧市望州路的違法建築開展強制執行。

興寧區某廠依法享有南寧市望州路涉案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權,後因改制,該土地所有權歸某公司所有。林某梅在涉案土地上自建房屋,離世後涉案房屋由顏某生等三人居住,導致該土地一直未能開發利用,侵害了該公司和員工的權益,也給城區發展帶來阻礙。該公司依法訴至法院,一審、二審均判決顏某生等三人返還土地。判決生效後,三人仍拒不搬離,該公司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拆除當日,各工作小組按照執行方案有序開展工作,僅用半天時間就將涉案房屋拆除。為解決好顏某生等三人的安置問題,執行法官透過溝通協調,確定由該公司對三人提供租房補償,用於過渡期間居住。至此,案件圓滿執結。

圖①:執行幹警將場內人員帶離執行現場。

圖②:工作人員清點物品並搬至指定地點。

圖③:執行法官現場對被執行人釋法析理。

圖④:被執行人在執行筆錄上簽字。(黃明強 聞靜 文/圖)

來源: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