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嚴防借養老機構之名圈錢
中新財經2月23日電 近日,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印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意見》任務分工方案。
其中提到,進一步規範發展機構養老。各地要透過直接建設、委託運營、購買服務、鼓勵社會投資等多種方式發展機構養老。加強光榮院建設。公辦養老機構優先接收經濟困難的失能(含失智)、孤寡、殘疾、高齡老年人以及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為社會作出重要貢獻的老年人,並提供符合質量和安全標準的養老服務。建立健全養老服務標準和評價體系,加強對養老機構建設和運營的監管。研究制定養老機構預收服務費用管理政策,嚴防借養老機構之名圈錢、欺詐等行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