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標通知書等相關招投標資料今後可透過平臺共享獲取

5月25日下午,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釋出會,介紹山東省工程建設專案審批制度改革創新突破配套措施。山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廳長王玉志介紹,這次出臺的配套措施,進一步提高了施工許可辦理便利度。透過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與工程審批系統互聯互通,建設專案相關招標投標資訊共享給主管部門,中標通知書等相關招投標資料可透過平臺共享獲取,進一步減少需要企業提供的材料檔案。

王玉志說,施工許可是工程建設專案審批流程的重要環節,作為建設專案開工建設的標誌性節點,在整個工程投資建設領域全流程中,發揮著承上啟下的關鍵作用。近年來,山東省不斷簡化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辦理流程。一是合併了施工許可、質量監督、安全監督3個手續,實現了“一表申請、一窗受理、一次審批”,減少了企業跑腿次數;二是將施工現場具備開工條件、資金到位證明等申報材料實行告知承諾制,減少了申請材料;三是將辦理時限從法定的7個工作日壓減到3個工作日,有效縮短了專案開工時間、降低了企業成本,市場主體獲得感明顯增強。

本次出臺的配套措施,進一步提高施工許可辦理便利度。透過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與工程審批系統互聯互通,建設專案相關招標投標資訊共享給主管部門,中標通知書等相關招投標資料可透過平臺共享獲取,進一步減少需要企業提供的材料檔案。

進一步合併施工許可關聯手續。當前全面推行施工許可和人防相關手續合併辦理已經具備了條件。今年,山東將在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安全監督手續、施工許可證核發合併辦理的基礎上,進一步合併了“人防工程質量監督手續(防空地下室)”,實現了“四證合一”。

調整施工許可辦理限額和方式。當前,山東省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的建築工程範圍是“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且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為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結合市場主體需求,配套措施提出,將全省施工許可辦理限額提高到“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或者建築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目前,正在推動修訂相關省政府規章。同時,建設單位確定施工總承包單位後,可根據需要分段壓茬辦理施工許可證,進一步加速專案落地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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