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3年
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國辦發明電〔2022〕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2023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放假調休,共3天。
二、春節:1月21日至27日放假調休,共7天。1月28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節:4月5日放假,共1天。
四、勞動節: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調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節:6月22日至24日放假調休,共3天。6月25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節、國慶節:9月29日至10月6日放假調休,共8天。10月7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日)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國務院辦公廳
2022年12月8日
責編:高帥 | 稽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