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面對家暴該如何應對

由 宗政從蓉 釋出於 綜合

如何用法律武器向家暴說不①管轄法院: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居住地或家庭暴力發生地的基層人民法院;②請求內容包括: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以及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③作出時限: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應當在七十二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駁回申請;情況緊急的,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作出…詳戳今天,國際消除針對婦女暴力日,對家暴勇敢說“不”! 

來源: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