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摔下電動車被過路車撞破頭 交警提醒:騎車載人應戴好安全頭盔

幼童摔下電動車被過路車撞破頭 交警提醒:騎車載人應戴好安全頭盔

  幼童傷勢不輕,目前仍在保守治療中。

  為了省時省力,許多家長選擇駕駛電動車接送孩子,讓孩子站立在車前踏板或坐在後座上,然而這樣做的安全隱患可不小。近日,在洛江發生了一起令人揪心的交通事故,一名站在踏板上的幼童從電動車上摔落,還被對向行駛的電動車撞到了。事故發生後,孩子頭部傷勢不輕,經送醫救治目前還在保守治療。

  事件始末

  幼童從電動車摔落 頭部被過路車撞傷

  5月1日下午4時18分許,黃女士駕駛二輪電動車,車前踏板處站著一名年僅1歲9個月的幼童。當途經洛江區萬安街道陽光國際和潤家超市門前道路時,幼童不慎從黃女士所駕駛的電動車左側摔落。林某駕駛無牌二輪電動車正好途經此處,撞上了摔落在地的幼童。

  從監控影片可以看到,由於路面較窄,兩車的行車距離較近,林某發現孩子摔落後反應不及,急打車頭方向儘可能地避開,但已經來不及了。事故發生後,孩子的右前額磕出了一個洞,流了不少血,心急如焚的黃女士趕緊抱起孩子跑到附近一家診所止血。

  黃女士稱,孩子還小,不放心讓他坐在後座上,心想讓他站立在前面腳踏板上自己能照顧到,相比後座應該更為安全。誰承想,就是這樣錯誤的決定,以及交通安全意識的缺乏,導致了該起事故的發生。

  目前,經醫生診斷,孩子顱腦損傷、右額骨凹陷性骨折、右額部硬膜外血腫,頭部右前額縫3針,因孩子太小,建議目前先進行保守治療。黃女士對自己的行為懊悔不已。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交警提醒

  騎車載人須按規範 應給兒童戴上頭盔

  據交警介紹,在該起事故中,黃女士駕駛二輪電動車時,若能給孩子戴好安全頭盔或許會減少此次事故對孩子的傷害,如果沒讓年幼的孩子站在前腳踏板上,按操作規範駕駛,或許該起事故就不會發生。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腳踏車必須年滿12週歲,駕駛電動腳踏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週歲。腳踏車、電動腳踏車僅限在後座載1名12週歲以下未成年人。18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駕駛腳踏車、電動腳踏車不得載人。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違反規定載人,處以50元罰款。

  如今伴隨著學校全面復課復學,許多家長駕駛電動車、摩托車接送孩子上下學,其中仍然存在隨意橫穿道路、不戴安全頭盔、超員、逆行等違法行為。交警提醒,該起事故的發生令人揪心,希望廣大家長吸取教訓,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摒棄交通陋習,守護孩子的安全出行。六一就快到了,希望每個孩子都能開開心心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版權宣告:本文源自 網路, 於,由 楠木軒 整理釋出,共 998 字。

轉載請註明: 幼童摔下電動車被過路車撞破頭 交警提醒:騎車載人應戴好安全頭盔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