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福州永同昌公寓五號樓二梯高層業主反映,因為小區比較老舊,所以從去年開始他們申請加裝電梯。但是在程式都審批透過之後,卻遭到底層三戶業主的阻撓。
此前報道:老舊小區加裝電梯,樓上樓下意見不一,電梯選址如何定?
經過一年的時間,法院作出二審判決,電梯是可以加裝的。可底層業主依舊還是反對,高層業主該怎麼辦呢?
加裝電梯遭低層業主反對
低層住戶 陳先生
我們去年開始投票的,一樓二樓全部被高層騙簽了。他騙我們在花圃中間加裝電梯,最終挖在這裡,挖在這裡我們就不同意了。
福州市永同昌公寓始建於1998年,總共有8層。因為沒有電梯,高層住戶去年申請加裝電梯。
剛開始的時候,整梯14戶業主僅有一戶表示不反對,其他的全部簽了同意。但在審批下來,開始施工之後,低層業主卻認為電梯的位置跟高層住戶當時承諾的位置存在差異。
底層住戶 陳先生
我是住在一樓的,整個採光通風全部影響了, 電梯一上去就擋住了,我們整個消防通道全部都受到影響。
住在隔壁樓道的業主也有意見,
他覺得五號樓樓房結構及戶型特殊,
加裝電梯嚴重影響了
隔壁樓道的採光和通風。
高層住戶代表林女士卻強調,
加裝電梯的審批流程合法且經過公示。
高層住戶 林女士
按條件、按政策,所有的規範的申請,都是按流程進行的。
陳經理 電梯安裝公司負責人
我們這個基坑挖大一點,電梯做好了之後,我們會保證電梯離牆是9米
法院判定加裝電梯合法
低層業主依舊反對
因為加裝電梯的原因,雙方業主最終選擇對簿公堂,在記者的調解下,高層住戶同意在法院審理案件期間暫停電梯的安裝。現在一年的時間過去了,高層業主再次聯絡記者,法院的判決結果出來了。
記者在二審判決書上看到,法院認為,
住宅增設電梯有利於
提高住宅使用功能、方便居民生活,
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
並且取得行政許可的情況下,
住宅增設電梯惠及民生,
應當得到支援。
低層業主的上訴請求於法無據,上訴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援。高層業主告訴記者,拿到法院判決書之後,他們本以為可以開始施工了,可每次施工,還是會被低層業主阻撓。工程沒有任何進展。
高層業主們認為,
既然終審判決已經判定他們加裝電梯合法合規,
那麼低層三戶業主就不應該再進行阻撓。
低層住戶:造成的損失需要賠償
低層的三戶業主為什麼在法院判決之後依舊阻撓電梯施工呢?隨後,記者來到了103住戶陳先生家中。
底層住戶 陳先生
加裝電梯影響到我們採光通風,我們1樓2樓的房子貶值了,高層升值我們貶值。
同樣,隔壁樓道102的業主也認為,
2梯高層的業主應該對他們先補償再施工。
隨後,記者來到福州市晉安區象園街道樂園社群瞭解情況。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永同昌公寓五號樓二梯加裝電梯的事情他們曾經多次組織調解。
福州市晉安區象園街道樂園社群 工作人員
社群、街道司法所還有民警都有過來調解,底層業主是說即使是輸了官司也要賠償。現在還是協商,我們接下來也會盡量給他們構建一個橋樑。
那麼,
我們要如何合情合理的處理此事呢?
一起來聽聽的律師的看法。
律師:任何公民都有履行
法院生效判決的義務
福建泰嵐律師事務所 林青
我國法律規定,任何公民都有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義務。本案亦經兩級法院審理,均支援加裝電梯,並要求全體業主予以配合。由此如果遭受妨害的,其他業主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執行局協助或報警處理。
林青律師認為,
低層業主阻攔施工的做法不可取。
如果底層業主確實實際發生了損失,
可以收集證據,另案向法院起訴,
要求支付相應的補償,
這樣也比較符合訴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