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閔行檢察
日前,在市檢察院的統一部署下,公益訴訟“回頭看”督察組來到了閔行區實地開展專項督查活動。上海市政協委員、奉賢區二級巡視員顧德平,作為督察組成員參加活動。
01 聽取情況彙報
督查組聽取了閔行區檢察院公益訴訟工作開展情況和本次重點督查案件的辦理情況彙報。
案例一:某大型超市經營黴爛食品案
2020年2月下旬,閔行區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官在履職中發現,多名網友反映轄區內某大型超市存在出售黴爛食品的行為,經調查,有多名市民透過撥打上海市“12345”市民服務熱線電話或者在“大眾點評”網留言評論等方式,反映在該超市購買到黴爛食品,主要集中在水果和肉類,其中9條評論中附上了購買到的黴爛食品的圖片甚至單據,說明上述情況並非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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閔行區檢察院向相關行政機關制發訴前檢察建議,建議:
1、對市民反映的該超市出售黴爛食品的情況,依法進行執法檢查,並視情進行立案查處。
2、透過約談超市方、提出管控措施等方式,要求該超市提高對食品安全的重視程度、規範對售賣食品的查驗制度。
3、排查轄區內其他食品生產經營者是否存在類似違法行為,記錄違法行為查處的情況,依法向社會公佈並實時更新。
該行政機關收到檢察建議書後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執法人員對相關情況開展調查,並及時函覆閔行區檢察院。
回頭看
整改後,檢察人員經兩次實地回訪,均未再發現超市貨架上存在黴爛食品的情況。
案例二:雅樂路莘朱路附近河道非法捕撈案
今年4月,閔行區檢察院第五檢察部檢察人員先後在閔行區華漕鎮雅樂路以北、靠近南梁山隊一側的河道和閔行區莘莊鎮莘朱路以北、莘莊梅園公園以南的河道上,共發現3名男子在禁漁期將疑似地籠網的網兜放置在水中。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條有關“禁止在禁漁區、禁漁期進行捕撈。禁止使用小於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的規定,破壞生態,致使生物多樣性減少,侵害社會公共利益。
閔行區檢察院向相關行政機關制發訴前檢察建議:
1、對上述河道的非法捕撈行為依法進行監督檢查,並視情進行立案查處。
2、對轄區內的河道加大巡查力度,清理拆除擅自設定的捕魚網具和設施。
該行政機關收到檢察建議書後高度重視,執法大隊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整改措施,加大對非法捕撈行為查處力度。
回頭看
檢察人員對上述兩條河道分別經兩次和三次實地回訪,均未再發現非法捕撈情況。
整改後
02 實地考察
圖|向左滑動
03 監督評議
實地考察結束後,督查組再度回到會場,並進行監督評議。督查組對案件線索辦理情況、檢察建議及回函整改情況等進行了全面瞭解,認為檢察機關及時發現線索,並透過制發檢察建議書的形式凝聚監管合力,督促行政機關更好履職,而行政機關也高度重視、反應迅速、處置有力,對轄區內工作的推進宣傳到位。
督查組成員同時表示,透過兩起案件的“回頭看”督查,深刻感受到檢察機關與行政機關工作中充分溝通與互動的重要作用,透過形成工作合力,取得了明顯成效,希望能繼續保持,也希望檢察官作為公共利益的代表能夠更好地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