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午飯後,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法警支隊副支隊長唐人中飯後如常到各辦公區溜達。這時,站在第二辦公區樓下安檢門外的唐人中發現,一名男子肩扛一紫紅色絲絨布袋,身後跟著一名女子朝安檢處走來。
“我是來交執行款的!”
“請問你有什麼事?”心裡奇怪午休時間怎麼有人來法院的唐人中上前詢問。
“我找翟法官,我們約好的。”抗布袋的男子說道。
“那請過安檢。”唐人中示意執勤的法警。
“嗯……不行。”男子遲疑,捂緊布袋。
“進法院必須進行安檢。你口袋裡面裝的什麼東西?”警惕的唐人中堅持,上前準備幫他開啟布袋。
“裡面裝的錢,法官喊我交執行款……”男子小心開啟布袋一個小口,湊近唐人中小聲說。
唐人中一看,十來捆紮得緊緊的人民幣,趕緊讓他收好,安檢之後,忙不迭地將他送去了執行局法官翟林處。
“你怎麼把現金拿來法院了?路上多不安全啊!我不是讓你把款打進法院的執行專門賬戶嗎?”看見男子開啟紅布袋,又開啟透明塑膠袋,將其中包裹的100萬元現金一捆捆往面前的辦公桌放,翟林被嚇了一跳。
“我想到我的銀行賬戶被法院凍結了,我把錢存進去取不出來了怎麼辦?”男子有點委屈。
“我想辦法借款來還!”
扛來現金交付執行款的男女是一起借款糾紛的被執行人譚某和餘某,兩人系夫妻,由於2016年借了陳某和左某兩人100餘萬元,到了約定期限沒能還上,對方便申請了仲裁,後又到法院申請執行,該案的承辦法官就是翟林。
“翟法官,我確實沒得錢還啊!”受案後,翟林依法推進執行程式,聯絡譚某二人試圖讓其自行還款,卻被告知二人均沒有工作,目前只靠名下幾個商鋪租金維持生活,實在無錢還款。翟林又透過其他渠道查詢二人財產線索,依法凍結了其銀行賬戶,但僅有幾萬元存款;依法查封並移交拍賣其名下位於北部新區的一個商鋪。
辦案過程中,翟林多次釋法明理試圖讓雙方達成執行和解,既讓申請人可以收到錢,也讓被執行人可以有辦法籌錢還款並得到基本生活保障。這不,轉機來了,譚某二人把親戚幫忙貸來的100萬元現金扛來了法院。
扛來的100萬元又被扛走了
哭笑不得的翟林立即聯絡申請人陳某和左某,讓其馬上到法院辦理執行款項的交接手續。
陳某二人來得迅速,交接手續辦得順利,100萬元執行款在法官的見證下交付給了陳某二人。
譚某二人請親戚幫忙貸款還錢的行為也贏得了申請人的認可。陳某二人遂在翟林的指導下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暫時不拍賣譚某二人被查封的商鋪,也不執行其租金以便滿足譚某二人基本生活保障;請求暫時解除對譚某二人銀行賬戶的凍結,取消對譚某二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及限制高消費的處罰,使其能夠利用手中商鋪抵押貸款償還餘下案款。如對方未能在約定的三個月內償還餘下案款,再恢復對其採取的上述強制措施。
翟林心想:這一百萬現金雖然只在法院進行了“一小時遊”,卻讓自己替當事人一陣後怕,但願譚某二人下次還款穩妥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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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唐中明 鍾麗君
稽核:侯琪琳
值班:羅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