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翔小籠”究竟誰更正宗,持有“南翔”商標的兩企業互相告了對方|申晨間
來源:新聞晨報 作者:張益維
近日,一則新聞引發輿論廣泛關注:為了保護“南翔小籠”這一上海標誌性小吃相關權益,兩家持有“南翔”商標的企業,上海老城隍廟餐飲(集團)有限公司和上海南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分別將對方告上了法庭。兩起案件均會在9月開庭審理。
那麼,在傳承“南翔小籠”的過程中,為何會出現兩家持有“南翔”商標的企業?多年相安無事的兩家企業又為何會對簿公堂?這一切,還要從“南翔小籠”的傳承史說起。
對於上海市民來說,南翔小籠饅頭是起源於嘉定、興盛於城隍廟市的一個特色美食。一家是傳承120年的中華老字號餐飲名店南翔饅頭店,一家是南翔食品廠。
上海老城隍廟餐飲(集團)有限公司和上海南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兩家企業有關商標權、以及不正當競爭問題上的紛爭,也要從百年前的南翔小籠的誕生地——傳奇老店日華軒說起。
據上海地方誌資料庫資料, 南翔小籠饅頭,興起於百年前清朝同治年間,由日華軒店主黃明賢所創。日華軒的小籠饅頭為薄皮緊酵饅頭,以皮薄、滷汁多、餡大等特點聞名。
城隍廟南翔饅頭店生意興隆
據《上海通志》等資料記載,1900年,黃明賢的家人吳翔昇與製作師趙秋榮,前往城內邑廟(指城隍廟豫園),將豫園九曲橋旁的樓閣“船舫廳”租下,名“長興樓”,主打南翔小籠,很快定名為南翔饅頭店,並聲譽鵲起。根據相關史料,在20世紀30年代,長興樓已發展至相當規模,生意興盛。
另一方面,在南翔鎮,受戰爭影響,30年代後,日華軒毀於戰火。但南翔小籠饅頭並未就此從南翔鎮上消失。日華軒的饅頭師傅們在多地自行開業,逐漸發展至南翔的酒菜館大都生產南翔饅頭的景象。
分行:在各自領域發展自1900年,長興樓在豫園創立,在後來的120年裡,南翔小籠的傳承,在豫園和嘉定,走上了兩條不同的道路。
一方面,在豫園,120年來,長興樓以及後來的南翔饅頭店,在歷史的變遷中屹立不倒,120年來從未遷移、損毀,經營至今,為餐飲行業為南翔小籠積累了很高的認知度和美譽度,南翔饅頭店深受海內外食客的認可,創下了南翔小籠“始於南翔,興於城隍”的美譽。南翔饅頭店和南翔小籠饅頭更是榮獲中華老字號、中國名點、中華名小吃、上海名店點心、中國商業名牌企業、中華餐飲名店、上海市著名商標等稱號,桂冠頻摘。
城隍廟南翔饅頭店成了不少年輕人熱衷打卡的旅遊景點
現任上海豫園南翔饅頭店有限公司豫園店廚師長的遊玉敏,26歲被評為南翔小籠製作技藝第六代非遺傳承人,她推動南翔饅頭店入選米其林“必比登美食推薦”,向世界傳播小籠文化。
另一方面,在嘉定,南翔小籠的技藝在80年代後,還在速凍食品等領域被髮揚光大。
1985年,嘉定縣飲食服務公司在第30類商品:小籠包、雲吞、春捲、蒸餃、菜包領域申請註冊“南翔”牌註冊商標,於1986年8月20日獲准註冊。1988年,嘉定縣飲食服務公司全資開辦上海佳味速凍食品廠,增設“南翔小籠”新流水線,主營“南翔小籠包”生產。
上海南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各類主打產品(來自其官網)
上世紀90年代,第772405號“南翔”商標被註冊,其核定使用類別為第43類(原42類)“餐館”,該商標為老城隍廟餐飲公司合法持有。
城隍廟南翔饅頭店排隊的食客
根據我國法規,商品和服務商標共分為45個大類,其中1到34類為商品類,35到45類為服務類,不同類之間的商標在其邊界內使用不構成侵權。
至此,兩枚代表南翔小籠饅頭的“南翔”商標,在法律劃定的範圍內,被兩家企業各自使用著,在此後幾十年間,兩家企業在餐飲服務行業、速凍食品行業兩個各自的領域發展,相安無事。
90年代後,上海佳味速凍食品廠經歷了幾次變革。資料顯示,1993年,上海南翔速凍食品有限公司成立。2013年,該公司更名為上海南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南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來自其官網)
幾十年間相安無事的兩家企業為何會在突然對簿公堂?老城隍廟餐飲方描述,這與上海南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近年來的越界行為有關。
近年來,上海老城隍廟餐飲(集團)有限公司發現,對方公司在對外進行“南翔小籠”餐飲門店的加盟招商。在這些加盟廣告中,明視訊記憶體在對餐館類南翔註冊商標的侵權,並且存在虛假宣傳行為。
為此,老城隍廟餐飲起訴上海南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獨資全資子公司上海南翔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要求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保護好百年品牌的聲譽。
我們認為,對方在沒有任何餐館類的‘南翔’註冊商標權利基礎的前提下,超出其商品註冊商標核定使用範圍,並存在虛假宣傳行為,這是對消費者和加盟商的誤導,不僅侵害了我司的商標權利,更是對百年老字號的聲譽造成了不良影響。”
上海老城隍廟餐飲(集團)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說,“為維護自身‘南翔’餐館註冊商標權及百年老字號品牌品質,老城隍廟餐飲方首先向浦東法院提起了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訴訟,要求南翔食品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停止商標侵權和虛假宣傳行為。我們認為,本案品牌權屬清晰,一家是餐飲類商標,一家是食品類商標,是對方的越界經營引發我司的防守型訴訟,我們認為雙方應該回歸各自商標邊界,共同做好老字號傳承。”
老城隍廟餐飲方指出,2018年,上海南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變更後,開始出現越界經營餐飲服務的糾紛情形。
但與此同時,在此次訴訟期間,上海南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也以“不正當競爭”為案由在楊浦法院,向上海豫園南翔饅頭店有限公司等企業提起訴訟,上海南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認為,“南翔小籠”起源於嘉定,該公司持有相關商標註冊時間較早,幾十年來,該公司為南翔小籠積累了大量的榮譽。但老城隍廟方在對外宣傳時卻一直聲稱自己是正宗,使消費者產生混淆,吸引走了大量食客。
目前,兩起訴訟均在案件審理階段,9月份將分別在浦東法院、楊浦法院開庭審理。
【來源:新聞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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