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法制日報】;
8月起全國統一換髮《殘疾軍人證》等4種證件
本報訊 記者廉穎婷 近日,退役軍人事務部下發通知,自8月1日開始,啟動《殘疾軍人證》《傷殘人民警察證》《傷殘預備役人員民兵民工證》《因公傷殘人員證》4種證件換髮工作。新證換髮工作為期一年,至2021年7月31日結束。2021年8月1日起,舊證作廢。換證期間,新舊證件均有效。
通知明確,殘疾人員持舊證和個人照片到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申請換證。為不影響殘疾人員按規定享受交通、旅遊等優待,本次換證採取以舊證換新證的方式進行。
通知要求,新證換髮工作中,各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要強化服務意識,改進工作作風,組織基層工作人員主動與服務物件聯絡對接,努力做到讓服務物件最多隻跑一趟,對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員要登門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