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抓捕“國寶”中華鱘出售失敗自己吃 一審獲刑1年4個月

一條野生中華鱘,被切成魚塊煮熟吃掉,沒吃完的放在冰箱。“水中大熊貓”遭此厄運,讓人憤怒和痛心。在辦理一起中華鱘被非法捕獲的案件過程中,檢察機關透過科學嚴謹態度“還原”中華鱘死因,結合庭審開展科普和法律宣傳,為長江流域生物多樣性保護貢獻檢察智慧和力量。

男子抓捕“國寶”中華鱘出售失敗自己吃 一審獲刑1年4個月

庭審現場

6月4日,經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李某犯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並處罰金兩萬元。

他的網裡纏著一條中華鱘

2021年3月6日上午八點多,漁民老李開船收鰻魚苗網,這片海域位於長江和黃海交匯處。收了十多張網後,他發現一張鰻苗網尾部的養苗器裡有一個黑乎乎的東西,好像是條大魚。老李的老婆和幫工把養苗器拽到船上。老李過去一看,這條魚魚頭尖尖的,頭部皮膚磨損,全身被細長網尾包裹。老李打漁十幾年,一眼就認出這是中華鱘,

看這條魚一動不動,老李的老婆想扔掉。老李忙阻止:“這是中華鱘,很值錢。我們帶上去看看,看能不能賣掉。”

老李打電話給收魚的朋友老王:“我抓了一條中華鱘,已經死掉了,你幫我問問有沒有人要買。”老王說不敢收,讓老李自己吃。

掛掉電話,老李覺得老王說的有道理。他用刀把中華鱘切開,掏出內臟剁下魚頭扔進長江。剩下的魚肉,剁成段裝進蛇皮袋。下午,老李和幫工把中華鱘從連興港帶上岸。到家後,老李把中華鱘拎到樓上,塞進了冰箱裡。後來,老李煮了一段中華鱘魚塊,吃了幾口。

3月9日,老李被長江航運公安局南通分局的民警帶走,原因是公安機關認為他涉嫌非法捕撈罪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已立案偵查!在老李住處冰箱內,公安機關查獲疑似中華鱘肉塊兩段、疑似中華鱘魚肉一袋,在廚房灶臺查獲已經烹飪的疑似中華鱘魚肉一盤,共計二十多斤。

查清魚的“身份”

在公安局,老李如實供述行為,但有點想不通:吃條死魚怎麼就是犯罪呢,再說中華鱘自己鑽鰻魚苗網裡能怪我?

“老李的困惑,從普通百姓的認知來看,有一定道理。然而,事實真相還原和行為認定,需要經過司法機關縝密嚴格調查。”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金麗介紹,3月11日,收到公安機關提前介入邀請,崇川區檢察院派出環境資源辦案團隊引導偵查。

檢察機關認為,本案首先要弄清魚的“身份”:老李分割的魚是否為野生中華鱘?

資料顯示:中華鱘被稱為“水中大熊貓”,是地球上最古老的脊椎動物之一,和恐龍生活在同一時期。中華鱘是研究魚類演化的重要參照物,具有重要的科學價值和難以估量的生態、社會、經濟價值。

涉案鱘魚被分割,且頭部、內臟缺失,是否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中華鱘?檢察機關建議偵查機關依法妥善保管被扣押的疑似中華鱘魚塊,並儘快委託具備資質的鑑定機構,對涉案魚類的種屬、性別、活體長度、重量、性成熟程度等進行鑑定。

此外,案發時,涉案疑似中華鱘已被分割,其被捕獲時是否活體,直接關係到本案犯罪嫌疑人“殺害”行為的認定。檢察機關建議偵查機關查清捕獲過程及分割過程,確認涉案疑似中華鱘被捕獲時的存活情況。

在檢察機關引導下,公安機關委託司法鑑定研究院進行鑑定,結論為:涉案魚組織的物種為中華鱘,年齡約5齡至6齡,系幼魚,整體價值為人民幣19.2308萬元-37.5萬元。經檢察官請教中華鱘研究專家,認為中華鱘在水中死亡後會首先沉底,之後由於內臟腐爛,會逐漸上浮至水面。結合本案中華鱘魚塊的新鮮程度,可以認定該中華鱘是活體進入鰻魚苗網之後死亡的。

因果關係認定很關鍵

5月,公安機關將案件移送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審查起訴。科學鑑定完成後,檢察機關朝著更深次的法律問題調查。

老李被抓冤不冤?檢察機關認為,這要分析行為構成。

老李、老李妻子以及老李幫工證言證實,老李在未取得鰻苗特許捕撈許可證的情況下,定置25張鰻苗網捕撈鰻苗。實施無證捕撈,具有違法性。

再看主觀故意。老李供述,非法設定鰻苗網的直接目的是捕撈鰻魚苗牟利,但這些網也能捕獲到其他漁獲物。出現這種情況,老李一般直接將相關漁獲物留做自己食用或出售。檢察機關結合其在捕獲中華鱘後的客觀行為,如明知是中華鱘還聯絡買家收購等供述,認定其在主觀上持放任態度,系間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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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綜合認定,老李定置的鰻苗網與本案危害結果,即捕獲中華鱘一尾並導致其死亡,之間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係,老李涉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並且,老李在本案中起主導作用,老李的老婆和幫工主觀惡性較小,不構成犯罪。

如此看來,老李一點都不冤。

辦案教育一片

這是一起罕見的長江流域危害珍稀、瀕危野生動物的案件,也是很好的科普和普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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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被告人老李文化程度較低,雖然知道自己行為具有違法性,但對違法程度、危害後果的認識不到位。承辦人透過三次訊問,從特許捕撈制度的必要性、漁業資源的承載能力、中華鱘的珍惜程度等方面進行全面的釋法說理,讓被告人充分認識自身行為的危害性,促使其真心悔過。最後,被告人在辯護人的見證下自願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庭審現場,檢察機關做了精心準備,用多媒體示證,直觀展示本案在案證據,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出庭發表專家意見,詳細解釋中華鱘的生活習性、生存現狀以及涉案網具的具體結構、工作原理等,充分闡釋了被告人行為的違法性及危害性。

發表公訴意見時,檢察官從犯罪構成、證據情況對案件定性說明;就法律適用、量刑情節、量刑建議發表意見;圍繞案件的生態危害、環境保護的緊迫性等方面進行法庭教育和普法宣傳,以喚醒全社會對長江流域生物多樣性的保護意識,樹立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綠色生態理念。

長江細浪逐岸,漁港內機械化漁船停靠齊整。“中華鱘被害案件”開庭當天,遠在江蘇啟東連興港的四十多名漁民透過網路電視同步觀看了庭審直播。被告人老李長年居住在此,很多漁民都認識。見他站在被告席,大家都搖頭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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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後在網裡看到中華鱘,怎麼辦?”現場漁民發問。檢察官回答:“在安全水域立即放生,並向主管部門報告。”庭審直播結束後,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牽頭,聯合長江航運公安局南通分局、連興港邊防派出所舉行“露天”普法宣傳,以“中華鱘”案件為切入口,向漁民宣傳長江十年禁漁的國家政策,普及非法捕撈罪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等法律知識,起到“辦案一件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人民日報客戶端:文字:姚雪青 葛明亮 陳志佳 圖片: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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