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延長《網路表演經紀機構管理辦法》政策緩衝期
中新網10月12日電 12日,文化和旅遊部網站釋出公告,結合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考試情況,經研究決定,將《網路表演經紀機構管理辦法》政策緩衝期延長。
根據公告,為加強網路文化市場管理,規範網路表演秩序,2021年文旅部印發了《網路表演經紀機構管理辦法》,要求網路表演經紀機構從事演出經紀活動,應當依法取得營業性演出許可證。
同時,明確《辦法》實施前已從事網路表演經紀活動的網路表演經紀機構,可在《辦法》實施後的18個月緩衝期內取得經營資質,緩衝期內無經營資質不視為違反《辦法》相關規定。
結合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考試情況,經研究決定,將《辦法》政策緩衝期延長至2024年2月29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