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財立方】(記者 段偉朵 通訊員 劉亞敏)多次逾期還房貸,經催告依然不繳納,銀行遂將購房者告上法庭。強制執行期間,是否只有司法拍賣這一條路?12月9日,記者從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獲悉,一起拖欠房貸糾紛案最終和解。
【案情】
外賣小哥失態痛哭,多次逾期還貸後能否保住我的房?
這原本是一起並不複雜的執行案,標的不大,起初並沒有引起法官劉永波的太多注意,直到被執行人來到他辦公室後,突然蹲在地上失態痛哭。
這是一起貸款糾紛案。被執行人彭某因多次逾期償還房貸,被鄭州某銀行起訴至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法院經審理後依法判決彭某償還銀行借款本金、利息及罰息共計40萬元,銀行有權對彭某向銀行抵押擔保的房產折價、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在債務範圍內享有優先受償權。判決生效後,彭某沒有履行還款義務,案件進入執行程式,鑑於被執行人仍無還款行為,承辦法官按法定程式將涉案房屋查封,準備後期依流程拍賣。
眼看房屋被法院查封,下一步可能要被拍賣,一直沒有償還貸款的彭某近日來到法院說明情況:原來,彭某原本有份穩定工作,按時還貸沒問題,因為種種原因,彭某今年失業了,一時未找到合適工作,就欠下了貸款。為了早日還上貸款,彭某近日開始跑外賣賺錢,但攢錢也需要時間,希望法院能寬限。
作為本案的承辦法官,劉永波仔細分析案件情況後,約見了申請人銀行方,說明了彭某境遇及後續拍賣房產面臨的時間成本及其他問題。最終,在法院的協調下,銀行與彭某達成了執行和解,彭某約定時間內償還逾期貸款和利息,其他的責任不再予以追究。
【說法】
逾期還房貸,可能產生這些法律後果
對於貸款買方的購房者來說,一旦還不上貸款,可能面臨哪些法律後果?記者就相關問題專訪了承辦案件的法官。
承辦案件法官介紹,在司法實踐中,還不上貸款的情況要視具體情況區分對待。如果購房者輕微違約,比如已經繳納了絕大多數房款,拖欠的貸款數額不算太多,同時也願意積極償還。那麼,購房者與開發商可以達成協議,繼續履約。這也就意味著,購房者還上拖欠的貸款,可以繼續擁有房產;如果構成根本違約,多次逾期,持續性不履行合同,且無力償還,那麼就可能會判決解除合同。
如果房子被收回,已經繳納的首付款和貸款咋辦?據介紹,如果解除合同,房屋被收回,開發商可以在扣除代付款、違約金、滯納金等相關費用後,將剩餘的錢款退還購房者。但如此一來,對購房者來說,將是一種巨大損失。因此,法官提醒,對於購房者來說,買房一定要根據個人的經濟實力量力而行,將貸款數額控制在可承受的範圍內。
【延伸閱讀】
房貸逾期後銀行申請拍賣房屋,法院裁定駁回
房貸逾期後並非一定拍賣,這在司法實踐中並非特例。12月9日,浙江省高院公佈一起案例:平湖市人民法院日前受理了一起拖欠房貸後銀行申請實現擔保物權的案件,最終法院裁定駁回銀行的申請。
平湖法院經審查認為,銀行與購房者之間簽訂的《個人購房借款合同》及抵押關係合法有效,購房者楊先生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貸款。其間,楊先生有未足額還款行為,系因故暫時失去經濟來源及家庭變故等,但其在2021年8月至11月均按合同約定金額還款。楊先生誠信度較高,並非惡意欠款,且在聽證會後已結清逾期借款本息,現已具備還款能力,其亦不同意對房產進行折價或變賣處置,故本案不宜適用特別程式進行審查,法院於是裁定駁回銀行要求實現擔保物權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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