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別買農機,不掙錢!”“買了農機就是一堆廢鐵!”“壞了修的話都是一筆大錢,老老實實種地比啥都強!”……是不是聽起來耳熟?
的確,不管你買的農機馬力多麼足,功能多麼全面,機器隨著使用年限的增長,總是會多多少少的出現各種問題,越用越修,越修越貴,越貴越修,成了一道逃不開的“魔咒”。使用成本的增加和管理費用的加碼,讓農機朝著自己最後的出路:報廢,越來越近了。
大價錢買來的農機,最終的歸宿就只能是廢銅爛鐵嗎?根據2020年3月份的《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規定了廢棄的農機可以領取一定的報廢補貼的政策,這樣一來,報廢農機終於有了自己的歸宿,這可是比賣廢鐵划算多了。
那麼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辦理報廢手續呢?需要達到6個條件。
首先,達到報廢年限。和其他機器裝置一樣,農業機械也是有使用壽命的,像是大型拖拉機報廢年限10年,大中型拖拉機報廢年限是15年,履帶式拖拉機報廢年限是12年。而聯合收割機中,自走式收割機12年,懸掛式收割機10年。水稻插秧機中,手扶式水稻插秧機8年,乘坐式水稻插秧機10年,機動噴霧機和激動噴粉機10年,機動拖粒機8年,飼料和牧草粉碎機動力18千瓦以下的10年,動力大於18千瓦的12年。鍘草機10年。
其次,農業機械在使用年限不足或者累計工作時間不足的情況下,經過檢查或者更新零部件之後,依舊達不到規定的技術要求的情況下,是可以申請報廢的。
再次,因為自然原因或者人為原因,農業機械嚴重損壞,並且無法修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