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店區法院法拍房騰退工作經驗獲全省推廣

淄博市張店區法院從維護群眾利益出發,積極採取“穩準狠細”四字方針,勇於擔當,攻堅克難,強力推進法拍房騰退難問題有效解決。2021年10月份以來,張店區法院已成功強制騰退房產113戶,全力維護勝訴群眾權益,未出現重大上訪,實現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2022年9月5日,省法院執行工作動態第18期以《淄博張店區法院採取“穩準狠細”四字方針強力解決法拍房騰退問題》為題將區法院強力穩妥推進法拍房騰退工作經驗在全省範圍內推廣。

堅持“穩”字當頭,為強制騰房奠定堅實基礎

張店區法院法拍房騰退工作經驗獲全省推廣

一是樹牢維護穩定思想,穩妥謹慎開展騰房工作。法拍房騰退工作敏感複雜,直接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稍有不慎,極易引發社會矛盾爆發和媒體炒作。張店區法院教育全體幹警牢固樹立維護穩定觀念,堅決克服輕從妄動思想,穩妥謹慎處置法拍房騰退工作。二是規範做好司法拍賣,不留程式性隱患。規範制定司法拍賣清單和流程表,科學確定拍賣標的物參考價,完善登記標的物真實情況,透過規定渠道公佈拍賣資訊,規範送達拍賣文書,接受競買人諮詢,組織現場看樣,按規定程式進行網拍。2021年以來,共拍賣成交房產452宗、土地使用權2宗,成交價格4.9億餘元,無一差錯。三是做好釋法答疑工作,消除被執行人思想顧慮。安排審判法官釋法答疑,耐心解答被執行人提出的法律文書相關問題,做到公正裁判、公開執行,讓被執行人心服口服。2021年來,已在立案、審判、執行等各階段開展釋法答疑4950次。

堅持“準”字為先,為強制騰房確定精準目標

對初步表現出不願配合法院騰房的人員,張店法院沒有直接進行強制騰退,而是詳細分析被執行人思想癥結,耐心做好法律引導工作,逐步篩選、精準確定強制騰房目標。一是細心進行法律宣傳,爭取被執行人配合執行。法院幹警細心講解法律,給被執行人算親情賬、時間賬、信用賬、經濟賬、健康賬,重點宣傳強制執行等相關規定,讓被執行人明白抗拒執行的嚴重後果。上半年,已向被執行人發出自動履行提示書、自動履行催告書176份,督促當事人簽署自動履行承諾書317份,有19名被執行人主動配合法院騰退了房產。二是發揮基層網格管理作用,督促被執行人配合執行。積極爭取區委政法委支援,將協助法院執行納入基層綜治網格員工作職責。藉助網格員人熟地熟情況熟的優勢,耐心做被執行人的思想工作,督促其履行義務。上半年,張店區法院共收到網格員提供的舉報線索500餘條,找到長期躲避的被執行人40餘名,迅速查控財產300餘處,促成312件案件履行完畢,到位金額1200餘萬元。三是常態化開展“利劍”專項行動,震懾被執行人配合執行。2021年10月以來,張店區法院每週組織一次專項執行行動,把法拍房騰退納入其中,組織警力全副武裝,上門做被執行人思想工作。懾於法律威嚴,有30名被執行人配合騰退了房產。

堅持“狠”字開路,為強制騰房提供強大保障

對經反覆篩選,確定被執行人惡意抗拒執行、確需強制騰房的案件,張店區法院建立工作臺賬,納入集中攻堅範圍,強力進行騰退。一是建立強制騰退多部門現場聯動機制。積極爭取區委支援,由區委政法委牽頭、區法院主辦,與公安、衛健、公證、宣傳等多部門聯合執行房產強制騰退任務。今年3月疫情期間,積極聯合公安、公證、信訪等部門組織80餘名警力現場執法,強制執結一件時間跨度達5年、佔地50畝的商業用地房屋騰退案。在執行現場,被執行人楊某情緒激動,揚言以點燃汽油桶相威脅。危急關頭,執行幹警果斷出擊控制住楊某,強制騰退行動順利進行,並透過山東電視臺及抖音、快手等現代媒體進行現場直播,受到各級領導和群眾一致點贊。二是建立強制騰退現場應急處置機制。聯動單位設立強制執行組、談話組、警戒組、救護組、搬運組、宣傳組等10個工作組,制定強制騰退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職責明確,充分預判,有序執行。在強制執行翟某名下一套房產時,翟某以各種理由拒絕搬離且先後十餘次以非訪方式阻撓執行。法院組織幹警100餘人,歷經8小時強制執行,將房產成功交付買受人。三是建立強制騰房市區法院聯動機制。張店區法院積極爭取淄博中院執行局支援,對重大強制騰房行動採取聯動執行的陣勢強力執行。在執行一起涉案金額高達1720萬元、時間跨度達8年、佔地55畝、房產17套的強制騰退房產案件時,市區兩級法院聯合行動,組織警力100餘人控制現場,按照預定方案有序進行騰退,為疫情期間淄博市方艙醫院的建設掃清了障礙。四是建立嚴厲打擊拒執犯罪工作機制。張店區法院與公安、檢察機關建立協調後溝通機制,對惡意強佔法拍房拒不遷出、抗拒執行的被執行人以拒執犯罪予以嚴厲打擊。2021年來,移交公安機關2案2人,已被刑事判決1案1人,對抗拒法院騰房形成了有力震懾。

堅持“細”字兜底,為強制騰房徹底消除隱患

在強制騰房後,張店區法院並沒有“一騰了之”,而是從維護社會穩定大局出發,從細微處入手,做到暖心服務,鞏固強制騰房的社會效果。一是搬遷房屋“就近安置”。確定被執行人安置房屋時,一般將範圍限定在騰退房屋五公里範圍內,盡力減少被執行人搬遷的困難,提高其配合法院執行工作的主觀意願。二是後顧之憂“銜接到位”。對於房屋清退後出現的戶籍變更、子女上學等各類民生問題,積極協調公安、教育等部門幫助解決。三是社情民意“持續關注”。對於清戶後的被執行人,執行員、網格員持續關注其生活生產情況,不定期進行回訪,瞭解思想動態,防止發生各類不穩定問題。(張店區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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