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況
2021年3月12日上午,尤某某駕駛小型普通客車途經餘杭區運河街道北田街運河麗園小區門口路段,與一輛沿北田街正常行駛的電動腳踏車發生碰撞,造成電動車駕駛員受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案發過程
交警到場時,尤某某驚慌失措,說闖禍了,其丈夫也在現場。經調查,尤某某在2016年3月初次申領取得駕駛證,至今5年的時間裡,開車上路的次數屈指可數,當時駕駛的車輛車主是其丈夫。當天,夫妻二人辦完事後,尤某某提出由自己駕駛車輛回家,丈夫表示支援,並且坐在副駕駛座位指導尤某某開車。
尤某某說:“我考出駕駛證後很少開車,當時看這條路上人車比較少,心想沒什麼問題,就坐進了駕駛室。在車輛啟動之前還熄火了一次,但是我老公鼓勵我,我就繼續操作開。這個時候有輛電動車開出來,我有點慌,想踩剎車但是踩錯了,踩到了油門,車子一下子就撞上了電動車。”
肇事司機的丈夫張先生說:“她平常帶孩子基本不開車,我讓她開一來也是想這裡車少,二來想讓她練練技術,沒想到會出那麼大的事。”
3月19日,公安交警部門作出事故認定,尤某某負事故全部責任。同時,其行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餘杭區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已移訴至檢察院。
杭州交警提醒
馬路不是練車場,教練不能隨意當!
新手駕駛員開車上路,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摒棄交通陋習,眼觀六路,耳聽八方,謹慎再謹慎。遇到突發情況要沉著冷靜,行車在路上,要對自己負責,更要對別人負責。
(來源:餘杭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