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歌姓名肖像權案進度更新 被告需道歉並賠42萬元

胡歌姓名肖像權案進度更新 被告需道歉並賠42萬元

胡歌姓名肖像權案進度更新 被告需道歉並賠42萬元

律師宣告

7月16日,胡歌及公司方委託律師就周先生集團侵犯胡歌姓名權、肖像權一事發布律師宣告。宣告中表示,因周先生集團未經授權擅自使用胡歌的姓名、肖像宣傳其旗下的餐飲服務,律所根據胡歌方委託於2019年10月正式申請立案。法院經審理查明,周先生集團構成侵權,判令周先生集團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向胡歌公開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總計42.5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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