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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成都8月3日電 (記者王明峰)“我們在全縣範圍內開展巡視巡察‘百日行動’,其間發現坦溪鎮大蜡村一名村幹部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四川省平昌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該縣自2019年以來,對全縣49個鄉鎮(辦事處、管委會)開展巡視巡察“百日行動”,實現對鄉鎮巡視巡察全覆蓋,回訪率佔全縣巡察黨組織總數的45%。
據瞭解,當地堅持“兩本臺賬”與“三個清單”相結合。針對《巡視巡察問題整改臺賬》《巡視巡察移交問題線索處置臺賬》,以及“任務清單、責任清單、整改清單”, 逐一對賬檢查,認真檢視問題整改是否徹底、線索辦理是否到位,整改責任是否落實、整改成果是否固化。
此外,還堅持“問題變數”與“問題變異”相結合,對省、市、縣常規巡視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情況持續監督,對已經整改到位的問題,持續鞏固整改成效,嚴防類似問題再度發生;對扶貧領域採取機動式跟蹤巡察,在問題變數上扎“口子”,嚴防問題再反覆,在問題變異上打“補丁”,杜絕問題新變化,助力精準扶貧、精準脫貧。
《 人民日報 》( 2020年08月04日 第 06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