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已經成為了我們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隨著電商的發展,人們已經越來越離不開網購。但是在運送的過程中,可能還是會存在一點風險。像是快遞突然著火了,或者是快遞直接弄丟了,這樣一來網購的東西就到不了了。而送快遞的人,也是比較委屈,因為有些包裹也不是他們弄丟的,很有可能是別其他人偷走了。但是面對收件人交不出貨來,快遞員也沒辦法。
近日,快遞員王先生在派送一個女孩的快遞時,就發現怎麼也找不到女孩的快遞了。王先生找了很久沒有找到,就認為是自己弄丟了快遞。王先生將事情告訴女孩之後,女孩就要求王先生補償自己536元的費用。因為女孩購買的是護膚品,所以就是這麼昂貴。王先生弄丟女孩的包裹,也只好認了,於是就補償了女孩說的536元。
但是事後沒兩天,王先生又在快遞點找到了女孩的快遞,王先生於是又急忙的將快遞送給了女孩。女孩在電話中也答應了退回賠償的金額給王先生,但是等王先生把包裹送到女孩子手中後,女孩卻怎麼都不提退錢的事情。
王先生沒有辦法,只好找來記者幫忙,希望能退回部分的錢。但是女孩面對記者直接表示:我臉壞了你賠得起嗎?我買的是化妝品,怎麼可以耽誤女孩子的護膚時間呢?女孩的意思很明顯,那就是不願意退錢。王先生知道這是自己工作的失誤,於是提出只退400元就好。這一次女孩答應了,但是女孩要求晚上再退回給王先生。
因為已經和女孩溝通了很多次,王先生不想節外生枝,於是提出現在就退。面對王先生的這個要求,女孩立即就哭鬧起來,表示王先生一點都不理解她。她明明才是受害人,怎麼可以這麼逼她呢?王先生看著女孩如此哭鬧,實在沒有辦法,最終決定自認倒黴,不再想著要回536元。對於這件事情,你有什麼看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