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 12 月 8 日電(記者 彭韻佳) 據國家醫保局最新訊息,2021 年醫保目錄調整中談判成功的 94 個藥品,其支付範圍全部
與說明書一致。同時決定對目錄內原有支付限 定的其他藥品,開展醫保支付標準試點。
國家醫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在試點過程 中,根據企業自願申請,將納入試點範圍的藥 品支付範圍同步恢復至藥品說明書範圍。試點期間,國家醫保局擬將所有試點藥品全部納入重點監測範圍,強化監管,確保藥品使用的合 理性,維護患者利益和基金安全。
部分化藥和中成藥,如注射用甘氨雙唑鈉、艾瑞昔布片、鹽酸阿比多爾片、丹紅注射液 等 30 種藥品被納入試點範圍,按照規則重新
確定醫保支付標準,並將支付範圍恢復至藥品說明書範圍。
據介紹,限定醫保藥品支付範圍自 2004年開始施行,其在特定歷史條件下對維護基金安全、防止藥品濫用等發揮了一定作用。但隨 著藥品使用監督管理能力和水平顯著提高,在說明書之外再對藥品支付範圍進行限定的必 要性已大幅降低。同時,越來越多的醫務人員和患者反映,醫保藥品支付範圍限定逐漸成為影響臨床合理用藥、甚至引發醫患糾紛的重要因素。
從維護患者用藥公平、改善醫患關係、便 於臨床合理施治的角度,國家醫保局認為有必 要將目錄內藥品支付範圍逐步恢復至藥監部 門批准的藥品說明書的範圍,將用藥選擇權、 決策權真正還給臨床醫生。
下一步,國家醫保局將根據試點進展情 況,在確保基金安全和患者用藥公平的前提 下,按照減少增量、消化存量的原則,逐步將目 錄內更多藥品的支付範圍恢復至藥品說明書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