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違法不配合阻礙執法受處罰
在交警執行職務時,絕大多數群眾都能理解與配合。但仍有少數人法律意識淡薄,為逃避處罰,無理取鬧,甚至還動起了手,最終受到法律懲處。
近日上午,安吉縣城關中隊執勤交警在城區天荒坪路與昌碩路路口開展電動車違法整治。10點20分左右,一名電動車駕駛員看到交警後才佩戴安全頭盔,城關中隊輔警邰亞軍看到後,立即上前示意駕駛員陳某靠邊停車接受檢查。誰知,就在交警對其進行安全教育時,陳某卻極不配合。
“我戴了頭盔,你們還要處罰我幹什麼?你們去搶銀行好了。”陳某說,“我就不接受處罰,你們能把我怎麼樣?”隨後,陳某直接坐在了路邊。由於陳某的電動車沒有停好,為了不影響交通秩序,邰亞軍就準備將車推到路邊,沒想到陳某上來就推拉邰亞軍,由於沒想到陳某會直接動手,邰亞軍站立不穩摔倒在地,所幸只是受了點皮外傷,並無大礙。
之後,民警趕到現場,將陳某帶離。目前,陳某的行為已經構成了阻礙執行職務,被縣公安局依法處行政拘留8日。
民警提醒:在執法過程中,如果市民對民警的執法有異議,可以進行行政複議,但不得以無理糾纏、使用侮辱性語言、甚至暴力的方式對抗民警的執法,否則將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來源:安吉新聞網
記者:練聚寶
通訊員:陳博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