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郝宏軍決定逮捕
遼寧省大連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郝宏軍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郝宏軍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來源:新華社、遼寧日報
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郝宏軍決定逮捕
遼寧省大連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郝宏軍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郝宏軍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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