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夥10秒撂倒鬧事者,卻要賠錢道歉:能動手就別吵吵的時代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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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夥10秒撂倒鬧事者,卻要賠錢道歉:能動手就別吵吵的時代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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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影片平臺上,一則“小夥高速口10秒KO兩人”的新聞火了。

小夥10秒撂倒鬧事者,卻要賠錢道歉:能動手就別吵吵的時代過去了
12月16日,在陝西咸陽某高速收費站外,兩輛車的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發生了摩擦。圖中的黑衣男子在過收費站時將白衣男子的車別了一下,隨後雙方發生口角。

接下來,黑衣男子車上的兩男一女都下了車,走到白衣男子的車前,繼續挑釁,叫囂著讓白衣男子下車,甚至直接把對方的車門拉開了,白衣男子只能下車。

這時高速公路的工作人員也來了,雙方在進行調解,但顯然黑衣那方情緒激動,白衣男子則顯得比較節制,黑衣男子的妻子甚至推了白衣男子好幾次。

此時,白衣男子的女朋友也下車了,看對面的女子在推搡自己的男朋友,就上前反推了她一下。沒想到,黑衣男子此時順勢動起了手,狠狠推了白衣男子的女朋友。

要是隻是女人之間扯扯頭髮,那勉強還能調解調解,但一個男人動手推女人,那叫人怎麼忍,果然,一直保持風度的白衣男子此時徹底爆發了,像箭一樣朝黑衣男子衝了過去,接下來,就發生了大眾喜聞樂見的這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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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見白衣男子扎著馬步,一拳撂倒了面前的黑衣男子,黑衣男子直挺挺地就倒在地上了,那情景,跟比賽中的馬保國一模一樣。

黑衣男子的同伴此時也加入了戰局,不斷抬腳去踹白衣男子,白衣男子向後虛晃幾下,卸了對方的勁,然後飛身上前結結實實給他來了一拳,把他按倒在地,戰鬥結束。

整場戰鬥只用了10秒鐘,白衣男子從頭到尾只出了3拳,說句降維打擊,毫不為過。

事後調查,白衣男子的確是職業拳擊手,曾獲得陝西拳擊錦標賽獎牌,現在是一名拳擊教練。

單看高速路口的打鬥場景,相信不少人和我一樣,都覺得大快人心,畢竟先鬧事的是黑衣男子一方,關公面前耍大刀,輸了就只怨自己技不如人咯。

但看通報結果,事情的邏輯似乎又沒那麼簡單,事件發生的第二天,陝西警方釋出通報,民警已經採取了批評教育,雙方身體均無大礙,達成自願和解,白衣男子賠償了黑衣男子一方1000元醫藥費。

除了警方的處理結果之外,由於現在影片實在太紅,白衣男子身份被扒,對所在的公司造成一些不良影響,公司老闆也對他罰款了1000元,當作教訓。

不但如此,白衣男子還出於形象考慮,公開道歉,除了高速公路上那10秒鐘大快人心之外,白衣男子所受的實際損失,遠比黑衣男子那方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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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區裡,有很多網友覺得意難平,最熱門的評論基本都是為白衣男子說話,憑什麼,明明挑事的是黑衣那方,最後買單的卻是白衣男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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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警方又和稀泥嗎?是無賴永遠能多得好處嗎?

其實不然,答案或許正是羅翔老師反覆引用過的那句話:“人無法透過非正義的手段去實現正義的目標,因為手段是種子,而目的是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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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同的時代,人們對武力的崇尚程度是不一樣的。

《水滸傳》108將動輒就將人打死,甚至有的還開黑店,但只要一扯上忠義的名頭,就都成了天罡地煞的英雄;

金庸小說裡,武力值最高的《天龍八部》,蕭峰父子和慕容復父子,窩在少林寺的藏經閣,討論的竟是瓜分大宋的話題;

武力值最低的《鹿鼎記》,韋小寶一個啥武功都不會的小地痞,愣是縱橫捭闔,把所有武功高手耍得團團轉。

人們對武力的崇尚程度和社會現實有關,亂世崇尚武力,因為道德和法律根本不能對惡人進行約束;但治世淡化武力,畢竟武力只是匹夫之勇,以武犯禁,遠不如法律和權謀來得有用。

這也是這次白衣男子事件,會引起爭議的地方,很多人的觀念依然停留在“先撩者賤,打死無怨”的層面上,覺得是對方挑事在先,白衣男子反擊有理,甚至覺得他是正當防衛。

但其實,雖然我自己也看得很爽,但從法理的角度來嚴謹分析的話,白銀男子還是有點理虧的。

首先說說正當防衛,如果別人動手在先,的確可以正當防衛,但也有條件限制,不能超過必要限度,也只能針對侵害人進行防衛,不能針對同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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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問題就來了,事情的起因是雙方口角,女友們互推,然後黑衣男子推了白衣男子的女朋友一下,顯然,這種程度的衝突只能算是糾紛,不能說對方侵害了人身健康,而白衣男子將人撂倒,還是有點過了的。

退一萬步來說,就算白衣男子打倒推了他女朋友的人合理,但接下來再打倒另一個人,用正當防衛就說不過去了,白衣男子既然明知自己有壓倒性的優勢,面對第二個人動手挑釁,應該避開或者將他制住,而不是將他也打倒。

其次,就這件事本身來說,真的有發展到動手的必要嗎?

開過車的小夥伴都知道,這種你別我一下車,我問候一下你祖宗的行車糾紛,真的是太常見了。

還得是在車來車往的高速公路收費站,把事情鬧大,顯然不是什麼明智的選擇。

黑衣一方惹事在先,素質看上去也不高,必然有錯,但白衣男子要是不回應他們,這事情也根本鬧不起來。

這不工作人員就在眼前,還有幾十只攝像頭看著呢,黑衣三人組膽敢下車鬧事,白衣男子只要車門一鎖,車窗一關,剩下的就交給警察就好了。

白衣男子只要不下車,或者下了車之後不動手,他就完全佔理,事後警方要批評誰,要處罰誰,完全不關他事,但只要動起手,尤其還是練家子對菜雞動手,那就說不清了,哪怕動機合理,也得吃虧三分。

現在已經不是《水滸傳》或者古惑仔的年代了,但凡打架,沒有什麼大條理由,都是雞毛蒜皮。

古話說,“鬥毆無曲直”,小時候有試過和同學打架嗎?老師怎麼說的,“不管誰先動手,打人就是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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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挑釁我,我不能動手,聽上去不解氣,但往細裡想,其實代表了法治的進步。

這意味著大眾已經不認同用武力解決問題這個方法,取而代之的是法律。

警察叔叔其實早就提醒過了,不要打架,打輸住院,打贏坐牢。有什麼事,直接找警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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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和打架有關的治安事件,也的確越來越少了,即使有,也基本上就是警察叔叔說的那種結果,不論誰先動手,不論誰輸誰贏,最後都沒有贏家。

白衣男子打倒兩人,好歹還沒有造成太嚴重的後果,但有些更沒分寸,或者更不走運的人,就很難說了。

人在衝動之下會做出什麼,誰也無法估計。

比如也就在這兩天,廣東發生了一起13歲少年刺死兩人的慘案,起因也是從網上吵架,發展到了線下約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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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體·鍵盤俠

因此,在現代社會,無論如何這種武力鬥毆行為都是不值得提倡的,嘴炮可以,但只要動起了手,性質就完全改變,不能再用有理沒理來衡量了。

因此,還是希望各位謹記教訓,不要為了一時的衝動蒙受實際的損失。真要懲罰壞人,報警才是最好的方法。

我們的法律和警察還是靠得住的,比如這次,雖然看上去白衣男子吃虧,但還是能看出警方有網開一面。

警方的處理方式是批評教育,白衣男子賠償的錢是自願和解的,大概也就是兩個人去醫院照個CT的錢。

別以為批評教育就是和稀泥,要是真立了案,那白衣男子即使最後贏了也更吃虧,畢竟留下了打人的案底,以後就業甚至孩子政審都會遇到麻煩。

至於後續的老闆罰錢,公開道歉,就是他們私人的處理結果了,畢竟白衣男子是專業人士,如果不交代一下,會留給人以強凌弱的印象,的確不好。

所以再次提醒各位血氣方剛的小夥伴,別以為找著機會就可以揍人,能力越大,責任越大。

當然,這也不代表我們受到侵害的時候不能正當防衛,只要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只要自己真的受到了人身威脅,那奮起反擊不會有任何的問題。

關鍵是要明確,你是為了保護自己或別人切實的人身安全,而不是為了一時意氣。

只希望,以武犯禁能夠徹底成為歷史,那些你瞪我一眼,推我一下,我就和你打成一團的快意恩仇,以後永遠留在武俠小說之中吧。

武力很過癮,但最高階的武力,就是法律。

文 | 毒哥&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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