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河南鄭州某路口,一名老人騎車摔倒,一位騎車路過的小孩將老人扶起。孩子的家長幫忙把老人送到醫院,並墊付五千元醫藥費。事後,交警部門做出責任認定,認為小孩及家長無責,屬於樂於助人。可老人出院後卻不願還錢。有人說,這給孩子上了堂“活生生的社會課”。
社會是複雜的,面對這種情況,家長可以告訴孩子,樂於助人本身沒有錯,錯在被救助者不懂得感恩;同時,相關部門還要給當事人和公眾一個公道的反饋:要讓老人及其家人向小孩及其家長表示感謝,並道歉,同時儘快歸還墊付費用——必要時,可強制執行。
如果此案就這樣不了了之,那麼,那位孩子以後再面對此類情況,恐怕很難再伸出援助之手了。而且,它會直接讓“扶不扶”難題升級:大家都知道應該扶,卻都不敢去扶,不敢示他人以真誠與友愛。
對於那些為一己之私利而公然踐踏公序良俗、道德底線者,要對之加大處罰力度,使其在文明社會寸步難行;唯此,方能以儆效尤,讓良善之人舒眉展目,使得仁義之行遍於華夏。
來源:今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