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不給購車合同就是為了逃避責任而使用的伎倆,就是避免給客戶留下證據。大家在籤合同的時候要擦亮眼睛,要看清楚有哪些霸王條款是需要修改的,說通俗點霸王條款就是披上合同合法的外衣等同於在你口袋裡搶錢。
合同是一定要有的,自己必須儲存一份,記住不籤合同不買車。買車籤合同是合情合理合法合規的事情!
沒有購車合同,車輛在使用過程中或者保養過程中出現收費問題,或者出現服務性條款不想執行了,就不會按照合同來執行了,因為你沒有,4S店為了規避風險,讓利潤最大化,他們是不會給你看到的。上面的格式合同就屬於套路型的合同,對消費者就是坑。
還有更重要的一點就是你買到的車本身就是有問題的,合同當中呢本身是不寫的,當你在使用過程中發現問題,去找他們的時候,他們給你看的合同就是修改過的合同,讓你啞口無言。
請大家一定要保留好合同,4S店沒有任何理由可以收回合同。
合同記錄的是你與這個4S店之間發生買賣關係的詳細細節,所以它的重要性不亞於發票和車輛合格證等等證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