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訊息:警方國安處到收押所拘捕黃之鋒及譚得志,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
香港無線新聞剛剛訊息稱,據瞭解,香港警方國安處7日早上到收押所,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拘捕“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以及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
另據香港“星島網”報道,正在服刑的黃之鋒,與涉違反香港國安法正被還押的譚得志,今早(7日)分別在石壁監獄和荔枝角收柙所被捕,兩人均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
黃之鋒(左)及譚得志。(圖片來源:香港“星島網”)
港媒稱,黃之鋒因涉2019年6月包圍灣仔警察總部一案,於去年12月2日被判刑,黃之鋒承認煽惑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兩罪,被判處監禁13個半月,目前於石壁監獄服刑。譚得志則於去年9月被捕,被控以《刑事罪行條例》第10條(1b)發表煽動文字罪,並不得保釋還押荔枝角收押所。
香港警方1月6日採取行動拘捕50餘人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6日下午,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高階警司李桂華在記者會上透露,6日清晨,香港警方出動約1000名警務人員,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拘捕53人,其中6人是組織及策劃角色,其餘47人是參與者。
來源:環球網/小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