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5日電 據韓媒報道,25日,三星“掌門人”李在鎔決定接受“親信干政”案的重審判決結果,不再上訴。
李在鎔方面律師李仁宰(音譯)25日表示,“決定虛心接受此次判決,不再進行上訴。”
據報道,當天是可以進行上訴的法定時限的最後一天,如果檢方也不進行上訴,那麼李在鎔的刑量將維持重審判決結果。
據此前報道,李在鎔捲入韓國前總統朴槿惠的“親信干政”醜聞,涉嫌為繼承三星獲取便利,向朴槿惠“閨蜜”崔順實控制的財團捐贈並行賄,於2017年2月被起訴。
李在鎔在一審中被判有期徒刑5年,二審中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期4年執行,並被釋放。2019年,韓國最高法院將該案件發回重審。2020年10月,首爾高等法院啟動對該案的重審。2020年12月30日,韓國檢方要求法庭判處李在鎔9年有期徒刑。
當地時間2021年1月18日下午,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就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鎔“親信干政”案的重審進行宣判,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6個月。李在鎔當庭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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