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是危急時刻救援的“生命線”是群眾尋求救助的熱線但總有人卻為圖一時之快惡意撥打110擾亂社會公共秩序近日,西藏拉薩一男子朱某海酒後撥打110報警電話,接線民警多次詢問具體地址,朱某海卻一直拒絕提供。朱某海藉著酒勁一直撥打110報警電話72次、接通48次,卻一直說不清楚報警的原因。經接線員多次耐心詢問,終於問清楚報案人具體位置,拉薩市公安局城關公安分局納金派出所民警趕赴報案人位置,將朱某海帶至派出所進一步詢問。經民警調查得知,朱某海今年在拉薩某地做水渠工,目前有5000多元的工資未結,但具體情況朱某海均敘述不清。民警向其班組組長詢問後瞭解到,朱某海工資需他本人前往公司核對具體上工天數才能結清,並表示此情況已向朱某海告知。此外,2021年6月,朱某海在另一處工地務工剩有3000餘元工資未結清,具體情況為朱某海在務工期間存在未打卡情況,造成工資無法結算。
右為朱某海。圖由拉薩市公安局城關公安分局納金派出所提供。目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拉薩市公安局城關公安分局已對違法行為人作出行政拘留的處罰,並告知朱某海應透過正常途徑討要自己的工資。
警方提示
110是極為寶貴的公共安全資源,如果經常收到報假警或惡意騷擾,影響接處警正常執行,會制約公安機關職能作用的充分發揮。110報警受理範圍:1、刑事案件;2、治安案(事)件;3、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社會治安秩序的群體性事件;4、自然災害、治安災害事故、火災、交通事故;5、其他需要公安機關緊急處置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6、危及公共或群眾安全迫切需要處置的緊急求助;7、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正在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違法違規撥打110報警電話,擾亂公安機關正常工作秩序,公安機關依法將給予治安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綜合新聞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