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大元:香港國安法在維護國家安全和保障人權間取得平衡
新華社北京7月7日電(記者劉歡)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韓大元近日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香港國安法明確了“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充分保障人權,依法保護香港居民的合法權利和自由。我們要做好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工作,並在實踐中不斷對其進行完善。
香港國安法頒佈後,有一種聲音把國家安全與人權、自由與秩序對立起來,認為制定實施該法就會限制香港的自由、損害香港居民的人權,甚至有人認為香港國安法會改變“一國兩制”。
“這種看法,要麼是出於意識形態考量去歪曲事實,要麼是對新頒佈的法律精神與內容缺乏瞭解。”韓大元說,在現代社會,安全和自由並不是對立的,很難想象一個國家、一個社會沒有安全基礎的時候,還能保護好民眾的自由。對國家安全的保障,本質上是對每個個體權利和自由的保障。
他說,由於各國國情不同,所面對國家安全形勢不同,對安全和自由關係的解釋與處理方式也是不同的。對安全和自由之間張力,最佳處理方式是尋求合理平衡,既要保護安全,也要維護自由。隨著社會變遷,安全和自由的平衡也呈現動態性。國家安全無虞時,權衡更多傾向於自由;國家安全面臨較大威脅並存在較大風險時,權衡就會傾向於安全。無論何種情形,為維護國家安全限制一定自由是必要的,關鍵是限制要有合理性,符合比例原則。為安全限制自由的目的並不是剝奪自由,而是更好保障自由。
韓大元指出,“修例風波”給我們上了一堂課,當國家安全得不到有效維護時,香港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以及根據基本法和兩個人權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都無法得到保障。制定香港國安法的目的,就是要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治秩序,保持香港的繁榮穩定,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的合法權益。
他認為,要全面瞭解香港國安法的理念和原則,準確把握法律具體內容。在法律文字的解釋、宣傳上,應該用通俗易懂的語言,讓香港居民充分認識到這部法律的核心要義,該法防範、制止、懲治的只是極少數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並不影響絕大多數香港居民的日常生活,不會減損基本法規定的權利自由。要透過開展國家安全教育,提高香港居民尤其是教師、學生的國家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
韓大元說,香港國安法貴在實踐,要結合具體案件,在具體情境中不斷除錯安全與自由的關係,特別是透過司法實踐實現維護國家安全、保障人權的雙重目的,讓越來越多的香港居民感到安心。我們要做好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工作,並在實踐中不斷對其進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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