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酒駕、醉駕極易引發交通事故,這不僅是對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全不負責,更是對車上乘客、路上行人不負責,雖然法律已經明令禁止酒駕和醉駕,但還是有人抱有僥倖心理,酒後駕車上路。
9月4日21:00左右,臨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河東大隊正在濱河東路與鳳凰大街交匯處開展酒駕治理行動,一輛黑色轎車沿濱河東路由北向南駛向執勤點,民警在對駕駛員劉女士例行檢查時,發現劉女士涉嫌酒駕。隨即民警對劉女士進行了檢測,檢測結果為229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劉女士只向民警提供了行駛證,卻無法提供駕駛證。原來,劉女士之前因醉駕導致駕駛證被吊銷,當前屬於無證駕駛。民警透過進一步調查發現,劉女士第一次醉駕時還發生了交通事故,之後又在駕駛證吊銷期間因無證駕駛被查處,這次屬於二次醉駕。
劉女士一開始還比較配合民警的工作,並主動告訴民警自己喝了七甁啤酒。不曾想,民警帶她到醫院抽取血樣時,她就不配合工作了。民警問她叫什麼名字,她一開始報了個假名,再問她車牌號,自稱不知道,說是借的,看民警要查車輛資訊,又承認了是自己的車,且還拒不簽字。民警帶她到交警隊作進一步調查時,看自己實在逃不過去了,又朝民警吼了起來。當民警告訴她之前因醉駕被吊銷駕駛證,這次屬於無證駕駛時,她比劃著嚷嚷著讓民警別拿大道理嚇唬小孩,讓民警該拘就拘,最後還辱罵民警,絲毫沒有意識到無證、醉駕有多危險,沒有任何悔過意識。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劉女士因無證、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等待她的將是法律的嚴懲。希望她能吸取教訓,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要再犯類似的錯誤。
臨沂公安交警再次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無證、酒駕、醉駕不是兒戲,不論在何時、在何地,都不要心存僥倖心理以身試法,因為事故沒有僥倖,生命不可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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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費縣新媒體中心來源臨沂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