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多次無故不參加核酸檢測,警方通報
3月18日
福建泉州市釋出一則
警情通報
▼
2022年3月17日,豐澤分局城東派出所聯合相關部門在轄區排查未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人員時,查獲一名連續多次無故不參加核酸檢測的違法人員。
經查,2022年3月13日至17日,在豐澤區城東某超市上班的員工王某(女,53歲)無視社群的敦促,連續多次無故拒不執行泉州市豐澤區防控新冠病毒疫情應急指揮部關於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的相關通告,未進行核酸檢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王某已構成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依法釋出的決定、命令的違法行為,豐澤警方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警方提醒:防控疫情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規和市區兩級防疫通告要求,主動配合政府相關部門的工作,自覺及時接受核酸檢測。違反相關防疫規定構成違法犯罪行為的,警方將依法處理。
泉州市公安局豐澤分局
二O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來源:豐澤警方(ID:fengzejingf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