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東京1月27日電(記者姜俏梅)日本6名甲狀腺癌患者27日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以受核洩漏釋放的放射性物質影響而患上甲狀腺癌為由,要求日本東京電力公司(簡稱東電)賠償共計6.16億日元(約合3408萬元人民幣)經濟損失。
據介紹,6名原告目前年齡在17至27歲之間,2011年東電福島第一核電站發生核洩漏事故時,他們均居住在福島縣。福島縣在事故發生後對當時18歲以下約38萬名福島青少年進行健康調查,6名原告在這一健康調查過程中被診斷患上甲狀腺癌。
原告律師團日前在東京召開記者會表示,原告主張他們所患甲狀腺癌並不是遺傳性癌症,除了被放射性物質輻射以外,無法想象出其他原因。律師團團長井戶謙一強調,原告們在孩童時代就患上癌症,升學、就職、結婚都受到影響,東電應該承認是核電站核洩漏事故造成,儘快進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