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與山東兩省政府正式簽署《山東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黃河流域(豫魯段)橫向生態保護補償協議》(以下簡稱《協議》)。《協議》實施期限為2021年至2022年,到期後,由兩省根據補償機制執行評估情況及國家要求另行協商後續事宜。《協議》明確最高補償資金規模達1億元,分為水質基本補償和水質變化補償兩部分。
水質基本補償方面,若水質全年均值達到Ⅲ類標準,山東省、河南省互不補償;水質年均值在Ⅲ類基礎上每改善一個水質類別,山東省給予河南省6000萬元補償資金;水質年均值在Ⅲ類基礎上每惡化一個水質類別,河南省給予山東省6000萬元補償資金。
在水質變化補償方面,將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確定為關鍵汙染物。2020年度關鍵汙染物指數與2019年度相比,每下降1個百分點,山東省給予河南省100萬元補償;每上升1個百分點,河南省給予山東省100萬元補償。2021年度關鍵汙染物指數與2020年度相比,每下降1個百分點,山東省給予河南省100萬元補償;每上升1個百分點,河南省給予山東省100萬元補償。該項補償最高限額4000萬元。
《協議》是黃河流域第一份省際橫向生態補償協議,為豫魯兩省拓展生態領域合作、實現“一河清水出中原,千迴百轉入齊魯”目標奠定了基礎,對於黃河全流域健全完善“保護責任共擔、流域環境共治、生態效益共享”的橫向生態補償機制,探索開展生態產品價值計量,加快探索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現實轉化路徑具有示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