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事利IPO“三涉”迷局:涉傳銷涉賄賂涉借貸糾紛
據招股書,截至2020年6月末,萬事利絲綢加盟商合計36家、加盟店合計41家,其中杭州地區加盟商合計27家,佔比超過70%。此外,報告期內與萬事利合作過的經銷商合計303家,代銷商合計27家。
中國產業經濟資訊網注意到,浙江優集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16年11月,招股書披露,萬事利與該代銷商存在多個主體合作,初次合作的時間為2015年9月,合作企業為浙江集商網路科技有限公司。集商網路成立於2015年4月,2019年8月企業登出。企業存續經營期間存在行政處罰。經過調查發現,2016年10月集商網路因涉嫌虛假宣傳被處以15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2017年5月集商網路又因違反禁止傳銷條例案,被罰沒9584106.85元。
另外,山西絲之韻商貿有限公司成立時間為2016年9月,萬事利與其初次合作時間為2015年12月,該經銷商與萬事利合作期間同樣存在更換合作主體的情況,其首次合作企業為運城市鹽湖區東城霓裳麗影服飾店。
市場人士質疑:萬事利是否預設授權經銷商以傳銷模式來銷售其絲綢產品?
客戶涉賄賂
經調查,中國產業經濟資訊網還發現,萬事利的大量客戶成立當月或者不到一年就成為了他的客戶,企業對客戶擇優而選的標準、把關力度或有所下降,而萬事利的客戶中,也有兩家企業因涉商業賄賂被處罰。
杭州梅嶺絲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梅嶺絲綢)2016年12月成立,2017年3月加盟萬事利,與其進行合作,2018年簽訂了聯合體合同。然而梅嶺絲綢在2018年8月曾被媒體報道,當地計程車司機為企業的“托兒”,為其招攬顧客並將其送到該絲綢店購物,存在“套路”消費者的嫌疑。
萬事利另一加盟商杭州彩絲絲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彩絲絲綢),因與司機簽訂協議,讓司機為其在遊客中招攬顧客,被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商業賄賂理由處以罰款。彩絲絲綢成立於2011年7月,成立當月便成為萬事利加盟商。2017年、2018年萬事利向其銷售金額為235.62萬元、357.91萬元。不過,彩絲絲綢加入萬事利兩個月左右就受到了處罰。處罰內容顯示,2017年年初,該企業開展絲綢銷售業務時,與計程車司機黃某、李某某、馮某及從事營運服務的私家車主俞某、朱某某簽訂了《業務人員聘用/提成管理協議》,約定上述五人為彩絲絲綢在遊客中招攬顧客,企業按照比例支付相應的提成。
2017年12月28日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商業賄賂為由罰沒彩絲絲綢317395.80元。
另一客戶杭州雲之錦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雲之錦)2017年9月成立,成立當月就加盟萬事利進行合作。企信網顯示,2019年10月10日雲之錦因商業賄賂被杭州市下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整改違法行為,並處以36萬元的行政處罰。此外,2020年4月17日雲之錦因透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絡,被杭州市下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控股股東陷金融借貸糾紛
中國產業經濟資訊網注意到,萬事利控股股東萬事利集團捲入多起金融借貸糾紛。企查查資訊顯示,萬事利集團因金融借款合同糾紛被起訴案件達到7項,涉及合同金額共計達9155.74萬元。
如果因此導致股東股權被凍結甚至涉及訴訟,是否存在涉及控制權不穩定等潛在影響?是否可能出現萬事利集團被起訴強制執行其所持有的萬事利股權情況,進而可能引發控制權風險問題?
萬事利報告期內還存在透過個人卡發放大額獎金及報銷無票費用的情況,2017年1-3月份,萬事利涉及員工名下個人卡的資金支付合計達734.08萬元。透過杜海江“8070”的卡支付的資金金額達354.78萬元,透過馬廷方“6273”的卡支付的資金金額達258萬元,透過滕俊楷“8774”的卡支付的資金金額為121.30萬元,而這些資金來源於萬事利及控股股東萬事利集團及子公司萬事利科技,萬事利稱資金支出主要用於高管及行政人員的年終獎、部分銷售人員的獎金提成及無票費用的報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可以自主選擇一家商業銀行的營業場所開立一個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的基本賬戶,不得開立兩個以上基本賬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單位的資金以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儲存。萬事利是否存在利用個人卡隱瞞收入,偷逃稅款的情況?
中國產業經濟資訊網將繼續關注萬事利IPO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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