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觀劇報告:首例共享單車違停案:物業索要管理費 摩拜不同意

由 嶽洪秀 釋出於 綜合

  原標題:首例共享單車違停案當庭激辯

  物業堅持索要百元管理費 摩拜不給

  本報訊(記者林靖) 北京首例因共享單車停放問題引發的訴訟案前天下午開庭。朝陽區一家物業管理公司要求摩拜公司支付單車隨意停放造成的管理費用100元,而摩拜公司不同意支付。

  摩拜單車。 張浪 攝

  該物業公司稱,公司從去年8月10日開始負責北京市朝陽區高碑店鄉高碑店東區停車場的管理。“隨著摩拜單車的推廣,尤其是近幾個月小區內單車使用量陡然大增,每天上百輛單車不規則停放,讓小區內環境面目全非。每天物業管理人員都可以清理出大量隨意停放的單車。物業公司多次向摩拜公司反映,卻均無果。”該物業公司花費人力物力引導使用者集中有序停放,同時每天巡查,將小區內隨意停放的單車及時清理並擺放整齊。

  就此物業公司認為,摩拜公司對使用者的使用行為缺乏提示和監管,導致亂停放現象肆意發生,摩拜公司應承擔不可推卸的管理責任。故要求摩拜公司支付公司相應的管理費100元。

  雖然只是100元,但摩拜公司當庭拒付,稱該物業公司並非提起無因管理之訴的適格原告。物業公司收取了50萬元服務報酬,與案外人簽訂了委託服務合同,約定的委託管理事項就包括“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摩拜公司已採取了積極措施治理共享單車的違停問題。”摩拜公司運維人員付先生出庭作證稱,今年5月23日工作人員現場核查,發現約有200輛左右摩拜單車被該物業公司用鐵鏈鎖在地下停車庫,無法正常使用。第二天上午,他找到物業停車管理處負責人,協調該區域存在共享單車亂停放問題,但對方以摩拜向物業支付高額費用作為放車的條件。因雙方未談妥,他隨後報警,在民警指令下,扣留的摩拜單車才被放出。

  經法官詢問,物業公司表示同意調解,方案為只要摩拜公司支付100元,物業公司就撤回起訴。摩拜公司則表示可以改進管理措施,但仍然不同意支付100元的方案。最後法官宣佈休庭,此案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