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就健全職工醫保徵求意見 個人賬戶可支付親屬就醫費用

  國家醫保局就健全職工醫保徵求意見 職工醫保門診費用擬納入報銷

  個人賬戶可支付親屬就醫費用

  今天,國家醫保局釋出了《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其中明確,要針對包括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在內的全體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建立完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共濟保障機制,支付比例為50%起步,並適當向退休人員傾斜。個人賬戶的使用範圍也擴大了。改革後,個人賬戶可支付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醫療費用。

  據介紹,這次改革的核心舉措有3項。第一項就是建立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報銷比例從50%起步。把門診小病、常見病納入醫保統籌基金支付範圍。這是一項新增的醫保待遇。按照徵求意見稿的規定,在門診開展的一些手術,也納入統籌基金的報銷範圍,參照住院報銷管理。在門診慢特病保障機制的基礎上,有條件的地方逐步擴大慢特病的保障。

  同時,醫保個人賬戶的計入辦法也將有變化。過去醫保個人繳費的2%和單位繳費的30%計入個人賬戶。改革後,單位繳費部分放到醫保統籌基金,不再劃入個人賬戶,而個人繳費的部分仍然計入個人賬戶。

  此外,個人賬戶的使用範圍也擴大了。之前個人賬戶的資金是基本醫保的一部分,執行基本醫保基金的規定。原來只能支付職工本人的醫療費用,改革後,享受人群將從參保人本人擴大到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支付範圍擴大,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另外,還將探索用於配偶、父母、子女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等的個人繳費。

  “個人賬戶的已有積累部分仍歸個人所有,不受影響。”國家醫療保障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長樊衛東介紹,改革後,不僅醫保待遇不會減,同時也不增加個人繳費。

  記者瞭解到,全國很多地區已經探索開展了門診保障方式的改革。目前,多數地區已經將一些大病、慢性疾病的門診治療以及日間手術等納入到統籌支付範圍,北京、上海、浙江、廣州、青島、廈門等地也都陸續開展了個人賬戶制度改革與門診費用統籌的探索。從效果看,這些舉措提高了參保人的門診待遇水平與醫保資金的使用效率。(記者劉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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