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超速要嚴查,這裡已準備好專業裝置,檢測到直接罰款
我國近一半的交通事故誘因都和電動車有關係,所以電動車監管近兩年在全國各地都得到了非常大的重視,近日,江蘇省就展開了針對電動車的“百日整治”專項行動,其中無錫就率先放狠招,直接配備專業裝置上路檢測;
江蘇無錫實施電動車道路測速
無錫作為最大的電動車生產基地之一,在電動車管理上一直都很積極,比如無錫是第一波實行江蘇電動車新規的,對於本次江蘇省的電動車“百日整治”專項行動,無錫早在8月14日,就積極探索在電動腳踏車超速行駛交通違法突出的路段,安裝使用測速裝置或利用現有裝置,加強超速違法行為查處的工作要求,組織開展電動腳踏車超速違法實際執法應用工作,成功使用移動測速儀,抓拍多起電動腳踏車超速違法行為。
根據無錫本次制定的管理措施,目前無錫相關部門已經展開對交警專門的測速培訓,而且本次使用測速的裝置也非常專業,既可以測速又可以同時拍照取證,並且攜帶也非常方便,可以輕鬆轉移,本次交警主要會查處超速明顯的車輛,尤其是車速超過30km/h的電動車會成為主要檢測物件;
在實行測速當天,就有首位被檢測到超速的電動車使用者,首位被抓拍的市民李某,因為車速快被交警攔了下來。測速裝置顯示李某的車速為30km/h。按照相關規定,電動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交警隨即進行了現場查處,對該車主的超速行為作出罰款20元的處罰。
除了江蘇無錫,多地展開現場測速
除了江蘇無錫,鄭州,北京、上海、武漢、江蘇、南寧等地也有明確規定,電動腳踏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在整治力度強的地區,多個路口都有人值守,會直接攔下新國標車輛,進行現場測速,一旦超速,將會直接罰款;
針對於電動車在非機動車道限速15公里,其實很多人是覺得不太合理,甚至有網友提建議,能否取消限制,前段時間關於鄭州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的徵求意見稿中,將市民提出的“電動腳踏車最高時速不超過15公里的規定不合理”未採納;
對於電動車限速在15公里每小時,您覺得是否合理,也歡迎評論交流,關注我,每天分享電動車相關乾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