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領域有一個詞叫做“殭屍車”,聽起來怪滲人的,但其實殭屍車指的不是殭屍開的車子,而是那些長期沒人動沒人開但是也沒有被拉去處理或者報廢的車輛。這樣的購車就被稱為殭屍車。
其實很多人都經常在路邊或者城市中的個自己各種角落裡看到這種殭屍車,它們年久失修,外觀破爛不堪,它們長期無人問津,身上全是灰塵和落葉,它們甚至已經生鏽,玻璃破損,車胎跑氣。其實這樣的車對我們的城市還會是有非常大的影響的,影響市容不說,還佔用著很多的資源,本來現在我們城市的內部的空間資源和道路資源就不夠用了,還要讓這些沒人開的車佔據著很大一部分資源,實在是有點說不過去。
但是為何“殭屍車”越來越多,寧願把車扔掉也不報廢?車主:得不償失。其實我們知道我們國家之前有強制報廢的規定的,即汽車只要開到了15年或者開到了60萬公里就要被強制拉到報廢站去報廢,但是這項規定最近得到了取締,我們國家的汽車 將不再需要被強制報廢,即便是你開到了15年或者已經行駛超過了60萬公里嗎,只要你覺得你的汽車還能開,就可以繼續開。
不過需要一提的是,即便是可以繼續開,汽車還是每年都要參加年檢,對於那些上路年份超過15年的汽車來說,甚至要一年參加兩次年檢,可以說這樣頻繁的年檢對於老車來說是非常不友好的,因此很多車主即便是不用把自己的車拉去報廢,開到這個程度也是不想再開了。但是為什麼他們不把車拉去報廢呢?
我們知道報廢一臺汽車我們還可以得到一定的回報,並且還能及時地處理掉自己手中的廢舊車輛,不用佔著道路資源,但是很多車主都不願意把車拉去報廢,其實原因很簡單,那就是報廢一臺車的流程真的不簡單,因為我們想要報廢一臺車,就要把我們在這臺車上所有的費用全部都補齊,罰款和懲罰全部都處理完畢,這樣才能夠順利的報廢,這一套流程下來,很多車主交出去的費用都比得到的回報多了,而且還非常耽誤時間,因此很多車主也就不想去報廢了。
但是小編覺得,如果是那些情況良好的汽車,基本不用補齊什麼費用或者處理什麼違章的後續懲罰的車主,可以將車拉去報廢。此外,如果汽車質量狀況良好的話,還可以將汽車賣給廠商,因為很多廠商為了節省成本都會回收車主手中的舊車,這也是一個不錯的出路。但是最好還是不要將車丟在城市的角落裡就不管了,對於城市空間是很大的侵佔,並且我們都說有始有終,即便是一臺車不再開了,也應該給它一個好的歸宿,不是嗎?
【來源:密封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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