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經觀點:“擺攤設點”一哄而上不可行

  最近,隨著多地相繼制定出臺新規,為群眾擺地攤“鬆綁”,“擺攤設點”“練攤創業”迅速成為熱詞,大有“忽如一夜春風來,千家萬戶擺地攤”之勢。但是,每個城市每個區域的情況千差萬別,一哄而上地搞“擺攤設點”,是不可行的,更不應成為一種導向。

  活力在民間。改革開放初期,許多人正是透過“練攤”開啟了自主創業的第一步,對就業和經濟增長作出貢獻。但同時伴隨的問題也不少:佔道經營、環境汙染、噪音擾民、假冒偽劣、食品安全無法保障、消費糾紛維權艱難……隨著城市治理的推進,逐漸退出了城市生活。如今,在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給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帶來前所未有衝擊的背景之下,一些地方、一些群眾重啟“擺攤”“練攤”,在一定程度上的確有助於解決民生就業的一部分問題,其蘊含的獨有活力喚起了國人創業發展的熱情。正因如此,它才成了熱門話題。

  但是,熱情之下還要有“冷思考”。“擺攤設點”,真的適合所有城市嗎?各地鼓勵“練攤”,是要任其自發生長嗎?對這兩個問題的答案,都要鮮明地說“不”。

  不同城市有著不同的發展脈絡、發展階段和發展要求,“擺攤設點”是否適合一個城市,要由這個城市的實際定位和具體情況來決定。在這個問題上,必須牢記“一切從實際出發”,不搞“一刀切”,不搞“一窩蜂”。只有因地制宜、因城施策,通盤考慮、統籌謀劃,才能讓經濟發展融於城市肌理。不適合搞的,堅決不搞。

  “擺攤設點”,一頭連著民生髮展,一頭連著社會治理。當一個城市根據自身實際,選擇了鼓勵其發展時,必須要做好“管”而不是“放”的準備。擺攤設點,絕不是“一擺了之”,更不能放任自流,任其自發生長,必須要對這種形態所極易帶來的道路擁堵、環境汙染、噪音擾民、假冒偽劣、食品安全、消費糾紛等問題,提前做好解決方案,實現“活力”與“文明”同步。這顯然極其考驗一個城市精細化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對已經或正在發展“擺攤設點”的城市而言,絕不能回到歷史上的粗放無序狀態,而是要與我國經濟轉向高質量發展的態勢契合。要跳出“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怪圈,勢必要求:釐清商販擺攤和公共利益的權責邊界,為商販提供相應行為清單,鼓勵其在允許的範圍內規範經營;相關部門共同協調,透過常態化巡查、抽檢等方式,確保食品衛生管理鏈條環環相扣;嚴厲打擊哄抬物價、欺行霸市、亂漲攤費等經營亂象,對情節嚴重且屢教不改的,採取公開曝光、列入黑名單、限制經營等方式予以處罰……一系列舉措,需要善治的分寸、法治的規範、“繡花”的功夫,才能避免寬嚴失據,體現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之下,如何千方百計把疫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是一道萬眾關心的題目,需要各地認真作答。當更多地方因地制宜找到“危中尋機,化危為機”的辦法,必將堅定人們共克時艱的信心,成為我國經濟攻堅克難的支撐。(平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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