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上午,廣州美術學院圖書館原館長蕭某因監守自盜在廣州中院受審。檢察機關指控,蕭某利用職權、借掌管圖書館藏品庫鑰匙的便利,將館藏名畫偷出臨摹,後將真品盜走,把臨摹的贗品放回藏品庫“調包”。蕭某利用這種手段盜走齊白石、張大千等名人的畫作143件,涉案金額上億元,其中100餘件畫作已經被蕭某變賣。
廣州市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蕭某,1957年出生。2002年10月至2010年3月期間,蕭某利用其擔任廣州美術學院圖書館館長的職務便利,利用其事先配備的圖書館藏畫庫的全套鑰匙,開門進入畫庫,將館藏的張大千、齊白石等書畫家的143件書畫作品竊為己有。從2004年至2011年間,蕭某陸續將其中的125幅委託中國嘉德拍賣有限公司和浙江一通拍賣有限公司拍賣,拍賣總成交價3470.87萬元,餘下未拍賣出的18幅書畫作品被偵查機關扣押。經鑑定,估價約為7681.7萬元。檢察機關認為,蕭某構成貪汙罪。
庭審現場,蕭某對貪汙犯罪沒有異議,表示認罪和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