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萬嬰兒胚胎被冷凍沒人領 鉅額費用令人震驚

   昨天(9月28日),江蘇省人民醫院生殖中心首次對外發出訊息稱,上萬的冷凍胚胎無人領,如果不在一個月內前來認領交費用,將進行銷燬。冷凍胚胎佔了很大的空間,消耗著液氮,花費很大的人力物力,醫院無力承擔,才下最後通牒。

 

  沉睡之困:一萬多條“生命”在零下196 沉睡

  試管嬰兒治療中,在新鮮胚胎移植後,一半以上的患者還有多餘的胚胎被冷凍儲存,交付第一筆一年的胚胎冷凍費用。醫務人員反覆告知了夫婦倆,無論是否懷孕或分娩,一年後都得向生殖中心說明如何處置餘下的冷凍胚胎。

  在江蘇省人民醫院實驗室有個最核心的區域,裡面存放了十幾個液氮罐子,每個罐子只有常見的小瓶液化氣罐大小。一開啟罐子,裡面霧氣騰騰,罐內溫度始終保持在零下196攝氏度。不要小看這些罐子,裡面冷凍的都是一個個“生命”。

  記者瞭解到,這些冷凍胚胎來自全國各地,多數是在江蘇省人民醫院進行試管嬰兒培育時留下的,最多的是有一對夫婦留下了10個冷凍胚胎。根據專家估算,保守估計這裡總共有1萬多個冷凍胚胎,2005年之前冷凍的,也有1000多個。

  交費的寥寥無幾 醫院承擔高昂費用

  省人民醫院專家告訴記者,為了保管這些“生命”,醫院付出了極大的費用。“首先是房子,為了安放液氮罐,專門闢出場地。其次,就是每個星期要不斷往裡面充液氮。”江蘇省人醫生殖中心主任醫師王媁說。

  如果想冷凍胚胎,那麼保管費用為每個月180元,但是上萬個冷凍胚胎,交費的寥寥無幾。

  1996年生殖中心成立,當年做了不到100個單位,但每年的量以20%的數字遞增,去年一年就做到6000個單位。“生殖中心儲存冷凍胚胎的場地和人力物力的壓力越來越大。”江蘇省人民醫院生殖中心負責人告訴記者。

  為什麼很多人孩子出生後,便就此消失了?“我們對每一位患者都進行隨訪,但是隨訪很難進行下去。”江蘇省人醫生殖中心主任醫師王媁說,有的電話和地址不對,有的電話接通了,一聽說是省人民醫院生殖中心,立即掛了電話。

  王媁說,這可能與傳統觀念有關係,很多夫妻不想讓外人知道自己的孩子是試管嬰兒,所以從心理上比較排斥與醫院聯絡。

  無奈選擇:江蘇省人民醫院發出清理通知

  昨天,經江蘇省人民醫院生殖倫理委員會反覆調研及討論,為了更合理地使用醫療資源,決定建議在本中心冷凍胚胎超過一年的患者,立即與中心聯絡,聯絡電話:025-68302222。專家告訴記者,尤其需要注意的是2005年之前的冷凍胚胎,數量大約過千。如果要繼續冷凍,需要補齊之前的冷凍費用。如果這批冷凍胚胎不交費,那麼將予以銷燬。

  專家說,需要補充的是,同意胚胎捐獻科研的患者夫婦免除續凍費。已離婚夫婦,按衛生部相關法規,對於離婚前的冷凍胚胎現已不具備胚胎使用的條件,任何一方持離婚證均可毀胚。供精患者夫婦生育一胎後,一般不再使用凍胚生育二胎,續凍胚胎只能以預防失獨再生育為目的。

  早前已約定 不續費可以銷燬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2003年頒佈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和人類精子庫倫理原則》規定:冷凍胚胎之前,生殖中心與患者夫婦必須簽署《胚胎冷凍和解凍知情同意書》。無論生殖中心還是患者夫婦均應按同意書條款執行。該知情同意書對胚胎冷凍時間有明確規定:自冷凍之日起所交冷凍費的冷凍儲存有效期為一年,並且對逾期不交續凍費的胚胎處理也有明確規定:逾期六個月未交續凍費,視為自動放棄凍胚。所以生殖中心在對患者懷孕分娩隨訪時,會提醒患者,如果繼續冷凍胚胎應在6個月內交續凍費,在接近6個月時還會電話提醒。

  按照知情同意書的規定,其實這麼多年來,醫院可以對逾期不交冷凍費的胚胎進行銷燬處理。醫院之所以一直沒有銷燬,也是為患者考慮,擔心他們用得到。但是從目前情況看,擠壓太多,已經擠佔了醫療資源。

  生殖中心也想透過媒體向社會告知和呼籲,那些當年在此留下冷凍胚胎的夫婦,請認真考慮它們的去留,如果真的需要,請務必不要丟棄儲存的機會,如果真的不再需要,請鄭重告知醫院,如果願意捐獻給醫學研究,也謝謝這份信任。

  專家:人工生殖管理 應納入法治範疇

  我國對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冷凍胚胎的管理尚存在法律空白。我國對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相關管理,目前只有2001年頒佈的《人工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和《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範》,其中《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範》在2003年進行了修訂,此後一直沿用至今。

  目前衛生部門有明確規定,冷凍胚胎不允許捐贈,因此冷凍胚胎如果放棄,那麼只能用於科研,或者銷燬。

  專家說,法律應該明確冷凍胚胎的法律屬性、儲存與使用限制,將人工生殖的許可、管理及監督納入法治的軌道,而不只是靠醫院與患者的一紙“協議”約束雙方的行為。

  前不久,無錫一對失獨老夫妻,狀告南京一家三甲醫院,希望能討回自己兒子兒媳婦的冷凍胚胎,當時就引起了強烈關注,冷凍胚胎歸屬權也成爭論的焦點。這也從一個方面反映出目前法律在冷凍胚胎方面的缺失。

  哪些人冷凍胚胎?

  第一類是最常見的人群。就是已經做過一次試管嬰兒的人,他們做成功之後還留下不少剩餘的胚胎。比如,一名女性經過藥物促排卵後,可以取出好幾個卵子,與精子結合後,形成幾個胚胎。不過,一次移植用不了這麼多,剩下的胚胎就可以冷凍。女性如果一次移植沒有成功,沒有懷孕的話,可以再次解凍胚胎進行移植。當然,女性成功懷孕生下孩子,如果符合單獨兩孩政策,再想生孩子就可以解凍胚胎繼續移植。

  第二類人群就是女性本來想做試管嬰兒的,不過由於自身有疾病,當時不能移植,所以先冷凍,等女性身體恢復後,可以再做移植。

  第三類人群,就是女性本身患有盆腔疾病,如果要治療的話,會損害卵巢功能,導致不孕。所以這些人就預先冷凍胚胎,存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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