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楚天都市報】;
6月29日,廣東江門台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張雄等40人犯罪集團涉惡案作出一審宣判。
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9月15日期間,被告人張雄、詹昌華、王安石、湯偉鵬在經營管理台山麗人醫院門診部過程中,使用“術中開發”模式,有組織地敲詐勒索、詐騙前來就診的患者。
該犯罪集團設立“新媒體”部門,在網上誘騙被害人到醫院做檢查。透過偽造或篡改B超、化驗檢查資料配合醫生欺騙受害人。
透過誇大、虛構病情或在手術中故意製造疼痛等手段誘騙、迫使患者接受額外高價治療,對術後未繳清費用的被害人採取插尿管或控制輸液速度等方式進行阻礙,直至患者繳清費用為止。 犯罪期間共敲詐勒索或詐騙被害人財物達67人次,總金額達79萬多元。
來源:台山法院
案件一覽
6月29日,台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張雄等40人犯罪集團涉惡案,作出一審宣判。
被告人張雄等3人
●敲詐勒索罪、詐騙罪、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
●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至16年不等;
●處罰金6萬元至21萬元不等。
被告人李蘭花等37人
●敲詐勒索罪、詐騙罪;
●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至12年6個月不等;
●處罰金2萬元至10萬元不等。
△因病住院的被告人就地遠端開庭。來源:台山法院
詳細分工
在門診部內設立“新媒體”部門,由門診部購買手機和微訊號。
被告人婁英山等人
冒充貌美女性在網上誘騙被害人到醫院做檢查。
被告人梁業青等人
對前往麗人醫院就診的被害人進行分流和收費。
被告人李大鵬等人
偽造或篡改B超、化驗檢查資料配合醫生欺騙受害人。
被告人甄鳳娟等人
配合被告人邢貞軍等人“開發”病人,透過誇大、虛構病情或在手術中故意製造疼痛等手段誘騙、迫使患者接受額外高價治療,對術後未繳清費用的被害人採取插尿管或控制輸液速度等方式進行阻礙,直至患者繳清費用為止。
崗位一覽
層級分明,分工明確
區域經理、駐點經理(院長)
接診醫生、手術醫生
醫生助理、護士
B超、化驗、導醫、收費員
會計、出納、“新媒體”
百度推廣等部門或人員
犯罪期間共敲詐勒索或詐騙被害人財物達67人次,總金額達79萬多元。
法院審理
該犯罪組織架構清晰、職責分工明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醫療領域內有組織地採取輕微暴力、軟暴力 的手段,使被害人產生恐懼、恐慌進而形成心理強制, 或以虛構事實的方式使被害人產生錯誤的認識,多次有組織、有預謀地實施敲詐勒索、詐騙違法犯罪行為,為非作惡,欺壓被害人,嚴重侵害了被害人財產權利。
來源:台山法院
該犯罪組織首要分子明顯,重要成員及其他成員相對固定且層級、作用分明,有預謀、有組織地多次實施犯罪活動,依法應認定為惡勢力犯罪集團 。
被告人張雄是麗人醫院的區域經理,被告人詹昌華、王安石、湯偉鵬是麗人醫院的駐點經理 。上述四被告人作為麗人醫院的管理人員,對麗人醫院整個犯罪集團起組織、指揮作用,應認定為該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該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綜合各被告人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性,以及各自在整個惡勢力犯罪集團中的地位、作用,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該案判決書
來源:人民日報、江門日報 (記者/陳方歡 通訊員/鄧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