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200張罰單!今年一季度保險業繼續強監管

日報訊 來源於中國銀保監會網站新訊息提示,2018年一季度,監管部門合計向保險機構及相關主要負責人開出228張罰單,罰款金額超過2600萬元。

主要了解,派出機關監管部門在3月開出的罰單數目最大,1月次之,2月至少。在監管部門3月新開設出的共有92張罰單中,也含有了銀保監會3年開出的首張罰單。

該行政處罰法決定書提示,人保壽險產生電話營銷、網際網路銷售業務矇騙被保險人,違反規定應用經辦理備案保險費率,提供、編制偽造彙報、檔名、資料等行為。對於,銀保監會對人保壽險總公司合計給予罰款135萬元,對其河北省、杭州、鄭州、重慶、深圳市、廣東等地電話營銷管理中心共有罰款80萬元,並對15位相關主要負責人各是給予警告併合計罰款123萬元。銀保監會同時公佈的另外兩份罰單也與保險業務相關,銀行分支機構在代理可回溯的保險業務時,產生可回溯制度履行不不足的問題。

商業銀行是保險銷售的至關重要渠道之一,但其中產生的日益突出亂相也備受誤解。除銀保監會辦理的二張罰單外,各地銀保監察局也在3年真對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中的犯法違規行為作出處罰。2018年2月,由於銀行信貸工作人員分銷保險激勵機制不健全、保險分銷業務監督職能履行嚴重不不足,北京銀保監察局對一家商業銀行北分作出合計罰款100萬元的行政處罰法。

去年,銀保監會發布《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管理制度》,並於2019年10月1日起推行,被認為是規範銀保業務、加強消費者維權保護方法的至關重要舉措。例如,上述罰單中提示,某銀行分行銷售工作人員產生對分紅型保險企業產品服務承諾固定收益率的問題,而《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管理制度》明確提出,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不得將不確定利益的保險企業產品的收益率服務承諾為確保收益率。

縱覽一季度保險銷售處罰具體情況,產險製造業特別是車險業務仍舊是領受罰單的“大戶”。2019年被認為是“最嚴車險監管年”,監管部門私轉私141個產險分支機構採取停止應用商業車險條款和費率的監管方法,包含33家產險公司法人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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