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點註冊制創業板發出第一份質疑資料真實性落實函:海昌新材2018年供應商前後矛盾

挖貝網 7月20日訊息,試點註冊制發出第一份質疑資料真實性落實函。由於海昌新材2018年第三大供應商在2份申報材料中出現前後不一致的情況,深交所要求公司就此次修改的具體原因進行披露,並要求就招股說明書等公開披露資訊是否真實、準確、完整,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等問題,請保薦人、發行人律師和申報會計師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

近日,深交所向海昌新材發出落實函,落實函主要關注4個方面的問題:客戶集中度、新冠疫情影響、毛利率和供應商。

其中,在供應商寧波匯眾問題中,深交所稱,海昌新材本次申報材料較前次申報材料存在前五大供應商披露出現差異。本次申報材料公司2018年第三大供應商為寧波匯眾粉末機械製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寧波匯眾),而2019年10月23日申報材料中,第三大供應商為吉凱恩工業。

試點註冊制創業板發出第一份質疑資料真實性落實函:海昌新材2018年供應商前後矛盾

(2019年10月23日報送材料)

試點註冊制創業板發出第一份質疑資料真實性落實函:海昌新材2018年供應商前後矛盾

為此,深交所要求海昌新材補充披露對 2018 年第三大供應商進行修改事項發生的具體原因,招股說明書等公開披露資訊是否真實、準確、完整,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同時要求保薦人、發行人律師和申報會計師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

試點註冊制創業板發出第一份質疑資料真實性落實函:海昌新材2018年供應商前後矛盾

經過核查程式後,保薦人稱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是健全有效的,發行人2018年向寧波匯眾的採購真實,發行人已在招股說明書進行補充披露,招股說明書等公開披露資訊真實、準確、完整。

與此同時,保薦機構強調,做出上述結論是經過嚴格核查程式:

1、針對報告期各期的採購資料及報告期各期末的應付賬款餘額向寧波匯眾進行詢證,並取得對方確認一致的回函;

2、檢視並獲取了2018年12月發行人對寧波匯眾採購暫估、及2019年度收到發票後衝暫估的的賬務處理及佐證材料(合同、發票、固定資產驗收單等材料);

3、對發行人採購與付款的內部控制進行充分了解,並進行了符合性測試,以檢查採購與付款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及有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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