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4月29日訊 為進一步支援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戶的普惠金融服務,財政部、稅務總局26日聯合釋出《關於延續實施普惠金融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
公告明確,《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續支援農村金融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小額貸款公司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援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中規定於2019年12月31日執行到期的稅收優惠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本公告發布之日前,已徵的按照本公告規定應予免徵的增值稅,可抵減納稅人以後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或予以退還。
(編輯:郭澤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