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年末,上市公司董責險市場升溫。
《證券日報》記者統計發現,今年12月份以來,截至12月21日,已有16家A股上市公司公告了董責險購買計劃,同比增加近1.7倍(去年同期僅有6家)。若從第四季度來看,自10月以來,截至12月21日,共有31家A股上市公司公告了董責險購買計劃,同比增長63%(去年同期僅有19家)。
從A股上市公司公佈的董責險購買計劃來看,10月以來31家上市公司購買董責險的保費預算金額均低於100萬元。其中,保費預算最高的是富滿微和迪威迅,保費支出計劃均為“不超過80萬元/年”。
平安產險等險企相關業務負責人告訴《證券日報》記者,自康美藥業案判決後,上市公司已充分意識到董監高的履職風險。保險公司近期收到了大量董責險詢價函,預計未來董責險市場有望快速增長。
擬購董責險公司大增
董責險是一種責任保險,可為企業及其董監高因“不當行為”(包括疏忽、錯誤、誤導性陳述及違反職責等)而給上市公司、股東、顧客、競爭對手、社會大眾和其他利益相關第三方帶來不利影響和損失後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
作為一個舶來品,董責險在國外的投保率很高,但在國內的投保率相對較低。全球最大諮詢公司之一的Towers-Watson調查報告顯示,美國上市公司有97%、加拿大上市公司有80%、中國香港上市公司有70%以上都購買了該保險。但在2020年之前,以上市公司公告的口徑統計,A股上市公司的投保率一直不到10%。
不過,隨著新證券法出臺,在瑞幸咖啡事件的助推下,A股上市公司的董責險投保率出現較快攀升。平安產險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截至今年10月底,已有超過650家A股上市公司投保了董責險,投保率升至15%左右。
今年11月份康美藥業案的一審判決,進一步催熱了董責險。11月12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責令康美藥業因年報等虛假陳述侵權賠償證券投資者損失24.59億元,其中5名獨立董事合計被判承擔民事賠償連帶責任高達3.69億元,引發市場強烈關注。
康美藥業案一審判決後,上市公司購買董責險的熱情迅速升溫。統計資料顯示,10月份以來,截至12月21日,共有31家A股上市公司公告了董責險購買計劃,同比增長63%。在此期間,險企收到的董責險詢價函也明顯增多。
平安產險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在康美藥業案一審判決後,董責險迎來一波諮詢高峰,需求主要來自上市公司的高管群體,其中以獨董、董秘、證券代表的需求尤為突出。投保人最關注五個問題:一是董責險具體保障的內容;二是類似康美藥業這種財務造假的主觀故意行為,是否可以購買董責險;三是如果投保了董責險,哪些人群可以得到保障;四是董責險是否需要記名投保;五是如果發生保險事故,是否有賠付優先順序,每個高管賠付比例如何確定。
董責險保費或將上漲
康美藥業案一審判決後,上市公司及保險公司對董監高風險的認識更加深刻,有望推升董責險價格上漲。
華泰保險經紀金融風險事業部助理總經理王偉撰文指出,據統計,在康美藥業事件判決前,董責險的投保人更傾向於購買3000萬元至8000萬元的責任限額,對應的保費成本為30萬元至80萬元。但在康美藥業及相關責任人被判高額賠償後,投保人對董責險的責任限額需求明顯增高,保費也呈進一步上漲態勢。
此前供職於保險機構且有17年責任險從業經驗、現為上海市建緯律師事務所高階顧問的王民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A股上市公司董責險的費率從2018年起呈上升態勢,2020年末的費率水平約為0.7%,今年上半年的費率較去年年末略有下降。但康美藥業案一審判決後,預計董責險的費率將大幅上漲。
長安責任保險相關負責人也對記者表示,A股上市公司的董責險費率較低,僅為1%左右。而中概股董責險的費率一般會達到15%左右,高者可達30%至40%。隨著康美藥業案的發酵,A股上市公司董責險的費率預計會上升。
《證券日報》記者統計後發現,今年第四季度以來,已披露董責險投保計劃的31家上市公司中,保費預算普遍在50萬元/年上下波動。與之相比,富滿微和迪威迅披露的購買計劃中,保費支出計劃“不超過80萬元/年”,預算相對更高。
投保率有望進一步提升
長安責任保險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上市公司屬於公眾公司,涉及資訊披露行為,在信披方面或多或少都存在對中小股東資訊披露不對稱的情況,因此,A股上市公司基本都需要投保董責險。
多位險企人士預計,董責險的投保率有望進一步提升。王偉認為,董責險在我國雖是小眾產品,但以我國的國民經濟體量,對標國際資本市場,A股市場的發展潛力巨大,是值得發展的增量市場。董責險的推廣,對促進中國資本市場長期健康發展、加強上市公司公司治理、提升上市公司質量、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都具有重大意義。
如何提升董責險的投保率?一家大型險企相關負責人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可以透過三個“本土化”來提升董責險的投保率。一是產品條款本土化。保險條款可以以國人閱讀習慣來編寫,平鋪直敘,簡單易懂。二是邏輯本土化。保險條款要基於國內證券法律法規和司法實踐重新編寫,以更符合A股上市企業的避險需求。三是保障本土化。險企可參考國內最新法律環境,除了提供傳統的投資者索賠保障外,還應為具有中國特色的風險持股行權、行政和解、退市等方面的風險提供全面保障。
王偉則認為,險企可從四個方面強化董責險的承保能力,以提升投保率:一是董責險保險條款需更通俗易懂,釋義明晰;二是市場宣傳導向需加強,對保障範圍、除外責任、理賠案例等方面內容進行充分說明,有效解決客戶資訊不對稱的矛盾;三是對標國際市場,國內險企能提供和願意提供的承保能力有限,需要再保險市場提供更大支援;四是該保險涉及國家金融安全、經濟安全、企業及個人資訊保安等方面的敏感問題,仍需要妥善積極地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