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豐農商行關聯企業貸款10億元 4年釋出48次遺失宣告
中國經濟網編者按:4月14日,江蘇大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豐農商行”)將首發上會,保薦機構為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楊爽、蔡丹。大豐農商行擬於深交所主機板上市,擬發行股份數量不低於發行後總股本的10%(含10%),且不超過發行後總股本的25%(含25%)。發行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後,將全部用於充實資本金,以提高資本充足水平,增強綜合競爭力。
大豐農商行不存在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截至招股說明書籤署日,持有大豐農商行5.00%以上股份的主要股東共計4名,分別為鹽城市農業水利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紅豆集團財務有限公司、鹽城市大豐區城建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江蘇輝豐生物農業股份有限公司。
去年,大豐農商行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為負。2019年至2021年,大豐農商行的營業收入分別為12.16億元、12.59億元、13.33億元;淨利潤分別為5.09億元、5.10億元、5.73億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為10.05億元、37.77億元、-26.41億元。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大豐農商行資產計總額分別為504.50億元、529.29億元、539.75億元,其中發放貸款和墊款分別為272.06億元、309.61億元、344.51億元;負債總額分別為463.88億元、484.35億元、489.65億元,其中吸收存款分別為383.71億元、425.32億元、444.35億元。
2021年,大豐農商行資本充足率指標下滑。2021年末,大豐農商行的資本充足率為14.75%,年初為15.08%;一級資本充足率為13.60%,年初為13.94%;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為13.60%,年初為13.94%。
截至2021年末,大豐農商行關聯企業貸款金額99995萬元、貸款餘額93195萬元;關聯個人貸款金額3907萬元、貸款餘額3482.69萬元;關聯企業貼現金額9000萬元。
2021年末,大豐農商行的不良貸款率為1.07%,年初為1.10%;撥備覆蓋率為331.40%,年初為325.47%。
大豐農商行IPO前透過呆賬核銷方式累計處置不良貸款7.07億元。其中,大豐農商行在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集中核銷了1.28億元、8.19萬元和3674萬元不良貸款,導致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不良貸款餘額有所下降,不良貸款率由2015年12月31日的2.05%下降至2016年12月31日的1.58%,至2017年12月31日降至1.56%。
根據招股說明書,大豐農商行原行內員工曾涉信用卡詐騙案。2015年10月27日,大豐農商行在風險排查時發現,原行內員工張海明存在越權辦理信用卡的行為。2015年10月28日,大豐農商行將張海明移送大豐區公安局,大豐區公安局於當日立案偵查。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7年5月6日作出《刑事判決書》,判處張海明信用卡詐騙罪和非法經營罪,信用卡詐騙涉案金額為28,257,461.70元,判處張海明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25萬元,退還並追繳餘款給被害單位大豐農商銀行。
大豐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官網顯示,2021年,大豐農商行共釋出13次遺失宣告。遺失物品涉及《房屋他項權證》、《房屋登記預告證明》、《不動產登記證明》等權證和檔案。
此外,大豐農商行在2020年釋出16次遺失宣告,2019年釋出11次遺失宣告,2018年釋出8次遺失宣告。2018年至2021年,大豐農商行在四年間釋出遺失宣告共計48次。
無控股股東和實控人募集資金全部用於充實資本金
大豐農商行成立於2005年12月,是經銀監會批准,在原大豐農信聯社基礎上經歷改制組建原大豐農合行後改制設立而成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大豐農商行主營業務主要包括公司銀行業務、零售銀行業務、資金業務及國際業務。
大豐農商行不存在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截至招股說明書籤署日,持有大豐農商行5.00%以上股份的主要股東共計4名,分別為鹽城市農業水利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紅豆集團財務有限公司、鹽城市大豐區城建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江蘇輝豐生物農業股份有限公司。
大豐農商行擬於深交所主機板上市,擬發行股份數量不低於發行後總股本的10%(含10%),且不超過發行後總股本的25%(含25%)。發行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後,將全部用於充實資本金,以提高資本充足水平,增強綜合競爭力。
2021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為負
2019年至2021年,大豐農商行的營業收入分別為12.16億元、12.59億元、13.33億元;淨利潤分別為5.09億元、5.10億元、5.73億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為10.05億元、37.77億元、-26.41億元。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大豐農商行資產計總額分別為504.50億元、529.29億元、539.75億元,其中發放貸款和墊款分別為272.06億元、309.61億元、344.51億元;負債總額分別為463.88億元、484.35億元、489.65億元,其中吸收存款分別為383.71億元、425.32億元、444.35億元。
2021年,大豐農商行資本充足率指標下滑。2021年末,大豐農商行的資本充足率為14.75%,年初為15.08%;一級資本充足率為13.60%,年初為13.94%;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為13.60%,年初為13.94%。
2021年末關聯企業貸款金額10億元
2021年末,大豐農商行的不良貸款率為1.07%,年初為1.10%;撥備覆蓋率為331.40%,年初為325.47%。
在關聯交易方面,截至2021年末,大豐農商行關聯企業貸款金額99995萬元、貸款餘額93195萬元;關聯個人貸款金額3907萬元、貸款餘額3482.69萬元;關聯企業貼現金額9000萬元。
IPO前核銷不良貸款逾7億元
根據招股說明書,自大豐農商行成立以來,透過呆賬核銷方式累計處置不良貸款7.07億元。
大豐農商行在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集中核銷了1.28億元、8.19萬元和3674萬元不良貸款,導致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不良貸款餘額有所下降,不良貸款率由2015年12月31日的2.05%下降至2016年12月31日的1.58%,至2017年12月31日降至1.56%。
原行內員工曾信用卡詐騙2825.75萬元
根據招股說明書,2015年10月27日,大豐農商行在風險排查時發現,原行內員工張海明存在越權辦理信用卡的行為。2015年10月28日,大豐農商行將張海明移送大豐區公安局,大豐區公安局於當日立案偵查。
2016年2月19日該案由大豐區公安局以大公經刑訴字[2016]84號起訴意見報送江蘇鹽城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犯罪嫌疑人張海明。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7年5月6日作出《刑事判決書》(2016蘇09刑初30號),判處張海明信用卡詐騙罪和非法經營罪,信用卡詐騙涉案金額為28,257,461.70元,判處張海明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25萬元,退還並追繳餘款給被害單位大豐農商銀行。張海明對以上判決無異議,由相關有權機關對審判結果進行執行,目前該案已經結案。
案件發生後,大豐農商行已及時向相關監管機構進行了彙報並依據要求對大豐農商行信用卡業務進行了全面風險排查和整改,大豐農商行並未因此受到行政處罰。會計師也出具了內控鑑證報告(信會師報字[2018]第ZA10419號),認為大豐農商行已按照《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及相關規定於2017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與財務報表相關的有效的內部控制。
4年釋出48次遺失宣告
2021年8月11日,大豐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官網刊登一則遺失宣告。不動產權利人江蘇大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豐支行(原江蘇大豐農村合作銀行金豐支行),不慎將坐落於市區飛達西路南側、幸福西路北側金潤嘉園7幢208室的證號為20112776的《房屋他項權證》遺失,現宣告作廢。如有不實,宣告人願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
實際上,2021年,大豐農商行共釋出13次遺失宣告。遺失物品涉及《房屋他項權證》、《房屋登記預告證明》、《不動產登記證明》等權證和檔案。
此外,大豐農商行在2020年釋出16次遺失宣告,2019年釋出11次遺失宣告,2018年釋出8次遺失宣告。2018年至2021年,大豐農商行釋出遺失宣告共計4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