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4日電(記者向家瑩)近期,在全國數十個城市多點開花的“惠民保”將迎來強監管。記者瞭解到,銀保監會已於近日下發《關於規範保險公司城市定製型商業醫療保險業務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規範保險公司城市定製型商業醫療保險業務、量身打造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服務民生保障,提出強化可持續經營開展專業服務等要求,並對多條違規行為舉出“負面清單”。
具體來看,被《意見稿》列入“負面清單”的行為包括,保障方案缺乏必要的資料基礎;未按規定使用備案產品或未及時報告保障方案;參與惡意壓價競爭;違規支付手續費誇大宣傳、虛假承諾、誤導消費者;拖賠惜賠;利用不正當手段套取、騙取醫療保險基金;冒用政府名義進行虛假宣傳;洩露參保人資訊或擅自用於其他用途等。
同時,《意見稿》還提出要求壓實主體責任,各保險總公司對定製醫療保險業務負管理責任,分支機構的保障方案和承保產品須報經總公司稽核同意,並取得總公司的授權書、精算意見書和法律意見書。總公司應加強管理,明確要求,嚴格規範業務流程。應指導和督促分支機構依法合規開展業務,做好應急預案,完善內部問責機制。
此外,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服務民生保障,《意見稿》也提出了相應規範。其中,保險公司開展定製醫療保險業務,除了要嚴格遵守監管制度以外,還需要遵從商業保險經營規律,市場化運作,並應該因地制宜,保障方案體現地域特徵,契合參保群眾實際醫療保障需求。
中國社會科學院保險與經濟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認為,險企在積極推動惠民保時要全方位確保經營水平和規範性。首先,對客戶的規模、風險分佈、續保率等有較穩健的估計,合理制定方案,特別是對“虧本搶佔市場”策略有冷靜的分析;其次,由於有政府部門的合作,更要避免誇大宣傳、服務不到位;再次,醫保相關資料的經濟價值和隱私性均強,在遵守資料保護要求的前提下,利用大資料技術服務客戶,實現雙贏、多贏;最後,積極接受監管部門的監管、行業協會的自律。(完)